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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營運理念 縣府辦合作社實務人員教育訓練

發布日期:
記者: 陳冠霖/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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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政府為強化合作社營運理念,舉辦「合作社實務人員教育訓練」。(社會處提供)

縣政府為強化合作社營運理念,舉辦「合作社實務人員教育訓練」。(社會處提供)

金門縣政府為強化合作社營運理念,舉辦「合作社實務人員教育訓練」,邀請內政部合作暨人民團體司林鈺聆科長主講,解析合作社法令並結合實務推動,讓參訓人員獲益良多。
 這項教育訓練由縣府社會處黃雅芬處長主持開訓,黃處長表示,合作社法自頒布施行後,相關組織型態與過往合作社的經營模式已有所不同,透過這場教育訓練,邀請專業講師深度講解,一定可以讓合作社的經營更上軌道。縣政府對於合作社的發展與運作相當重視,鑑於合作社實務人員往往因人員異動,對於合作社法等相關法規、會議召開、人員運用及營運、各項紀錄及財務報表製作等未能熟悉而致生困擾,因此辦理本課程目的在使現行合作社相關人員,充分認識合作社法令及組織運作並強化營運理念,促進合作社健全發展,保障社員權益;至於因應時代變遷及產業結構變化,若無存在需求之合作社,則將另案輔導協助循序辦理解散等後續作業。
 社會處指出,本縣目前立案合作社共計15個,包含以有限責任成立者有金門縣金廈計程車運輸合作社、金門縣愛心計程車運輸合作社、金門縣金門計程車運輸合作社、金門縣水產品生產運銷合作社、金門縣機關學校聯合員工消費合作社、國立金門高級中學員工生消費合作社、國立金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員工生消費合作社、金門縣畜產試驗所員工消費合作社、金門縣再生能源社區合作社、有限責任金門縣金門創新農業生產合作社等10個;而以保證責任成立者有金門縣養牛生產合作社、金門縣金門農漁運銷合作社、金門縣特用作物生產運銷合作社、金門縣養豬生產運銷合作社、金門縣養鹿生產運銷合作社等。
  本次課程講師林鈺聆現任內政部合作暨人民團體司科長,主管合作社業務,有著豐富的法規知識及實務經驗。課程中強調,合作社為公益社團法人,於法令限制內享有權利及負擔義務之能力;課程以合作社經營原則與價值、合作社組織架構、法定會議權責與召開、社籍清查與選舉、結餘分配及非社員交易為綱要,詳細的說明合作社的社務、財務、業務三個面向,以深入淺出的方式讓參與人員認識合作社的本質及了解相關運作法規,以利合作社實務人員辦理各項運作更加順遂,促進合作社事業蓬勃發展。
 社會處強調,合作社作為本縣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一環,對於推動地方創生及促進社會福利具有積極意義。縣政府秉持著服務民眾、促進社會互助的核心理念,致力於協助合作社提升經營能力與專業素養,確保合作社在運作過程中符合相關法令要求,並為地方居民創造更多的就業與發展機會。社會處將持續提供專業支持,協助合作社提升治理結構,並加強內部管理,使其能夠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與使命。
 社會處也指出,隨著現代化發展,合作社的角色已經不再僅僅限於基層經濟活動的推動者,更多的是成為社會與經濟發展的協調者及橋樑。縣政府未來將繼續推動合作社發展的多元化,並持續關注其可持續發展,致力於打造更加和諧且富有活力的社會經濟環境,讓合作社能夠在實踐公益的同時,為金門縣的居民帶來實質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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