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金城鎮光前路段增設固定式聲音照相系統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點閱率:1,215
環保局在金城鎮光前路(金城坑道金門高中出口前路段)增設固定式聲音照相系統。(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在金城鎮光前路(金城坑道金門高中出口前路段)增設固定式聲音照相系統。(環保局提供)

為了嚇阻高噪音車輛問題,環保局近期在金城鎮光前路(金城坑道金門高中出口前路段)增設了第三部固定式聲音照相系統,採24小時連續監測,提醒用路人行車時切勿製造噪音以免受罰。
環保局表示,近年在噪音車輛的取締上一直都是鄉親關切的議題,而環保局其實早在110年起就引進了移動式聲音照相系統,透過不定點、不定時的方式在陳情熱區或重點路段進行查處。但在實際執行過程時,往往因為車友間的互相通報而有車輛繞道的情形,進而降低了取締的成效。除此之外,環保局則因為人力有限影響了出勤頻率。為了能夠回應鄉親對於取締噪音車的期待,該局自111年起即開始爭取環境部相關補助,目前為止已經建置了3套固定式聲音照相系統,藉以強化查處上的量能,而在113年也通知110餘車次進行噪音檢測。
另外,配合環境部113年所推動的機動車輛替換用排氣管認證政策,環保局在113年受理了124輛次、完成70輛次使用替換用排氣管的車輛檢驗與認證作業,而在113年12月已經在系統完成掛號登錄的車主,環保局將在114年1月底前完成認證工作,車主不必過於擔心。
環保局特別提醒車主,以上所提到由環保局提供的檢驗認證服務已經在113年底截止受理,而其母法,也就是「機動車輛替換用消音系統認證管理規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經修法後於114年1月1日正式上路。因此,自即日起凡是未取得監理機關認證排氣管登記改裝車輛,遭警、監、環保機關聯合稽查發現經查證屬實,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900元至1,800元罰鍰;若噪音檢測不合格,可再依噪音管制法處罰1,800至3,600元。
環保局表示,目前使用替換用排氣管的車主,若是使用合格認證的產品,請持排氣管購買證明、行車執照、車主身分資料到監理單位辦理變更登記;如為使用非合格認證產品而有噪音檢測需求,則需自行尋找經認證的實驗室辦理。環保局再次強調,針對前二項服務,環保局自114年起皆已不再受理。
環保局呼籲每位車主都能夠當個優良的駕駛人,共同維護環境安寧,若發現噪音車輛可以至噪音車輛檢舉網站提供資料進行檢舉(網址為https://noisecar.moenv.gov.tw/public/home),環保局將依法通知車主到檢,鄉親們可多加利用。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