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陽光法案 消防局舉辦財產申報審查抽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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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肇中/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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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日前舉辦財產申報審查公開抽籤,局長呂英華在7名申報人中抽中自己。(消防局提供)
金門縣消防局日前辦理「113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實質審查公開抽籤」作業,由局長呂英華親自主持。抽籤作業依法務部規定申報義務人10%比例,在該局7名申報人中,抽出一人辦理財產申報實質審查,並同時進行前後年度申報資料比對,以檢視申報人有無申報不實、財產異常增減及來源不明等疑義情形。在該局全體主管共同見證下,局長呂英華公開抽出「本人」為中籤人員。現場有主管打趣地說,此次由「局長呂英華」親手抽中財產申報義務人「局長呂英華」,適為機關首長以身作則的最佳例證,足證消防局已將陽光法案的透明、公開、公正落到實處。
呂英華表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是組成政府陽光法案的重要一環,目的是要藉由全民監督,要求擔任特定職務的公職人員,提供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財務狀況供公眾檢驗,以樹立公職人員清廉形象,從而增進人民對政府廉能施政的信賴,亦與縣長陳福海宣誓縣府團隊必須實踐「公開透明、廉潔自持及廉能治理」的施政願景相呼應。
消防局政風室指出,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第11條前段規定:「受理申報機關(構)為政風機關(構)時,其所屬機關首長、副首長之財產申報資料由上級政風機關(構)查核及處理。」,此次中籤人員為呂英華局長,將依上開規定函報金門縣政府政風處進行查核。此外,為維護申報義務人權益及簡化申報作業,法務部近年來積極推廣「網路授權介接財產資料」及「網路申報財產」措施,在該局政風室積極宣導下,該局113年度授權介接及網路申報比例均達到100%,不僅實質減輕了申報義務人查詢財產狀況的負擔,亦可有效避免因申報錯誤而遭致裁罰的情形,達成陽光法案零裁罰的政策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