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環境部鼓勵碳排自主減量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點閱率:418
字型大小:

碳費制度於今年上路,依據「碳費收費辦法」的規定,碳費徵收對象在明(115)年5月時,就要依114年全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並繳交碳費。本縣環保局指出,環境部也提及依「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規定,事業必須要在今(114)年6月30日前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的申請,在115年申報繳納114年的碳費時,才有機會來適用優惠費率。若徵收對象對自主減量計畫的申請有任何疑問,可撥打減碳專線(02)2322-2050,或以電子信箱netzero@moenv.gov.tw詢問。
環保局表示,依環境部的說明,碳費制度是減碳工具,而非財政工具,主要目的就是透過徵收對象提出2030年的指定減量目標並搭配自主減量計畫來加速減碳,同時促進產業轉型,並非增加國家財政收入。為協助徵收對象順利銜接碳費制度,環境部也個別及共同與經濟部辦理12場的自主減量計畫說明會,各界熱烈報名參加,現場及線上參與人次近四千人。
環境部目前已經開始正式受理自主減量計畫的申請,徵收對象請先至「碳費徵收系統管理平台」(網址:https://carbonfee.moenv.gov.tw/)申請帳號開通,並於該平台填報上傳自主減量計畫相關資料後,再發文向環境部提出申請。
環境部為辦理自主減量計畫的審查作業,依「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的規定,環境部將邀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組成審查小組,必要時得遴聘專家學者協助審查,並於3個月內將審查結果做成准駁之決定。另為進一步減輕徵收對象執行自主減量計畫的投資負擔,經濟部也於「產業創新條例」增訂節能減碳為投資抵減項目,並啟動相關輔導機制,提供產業專業技術諮詢及輔導,協助產業申請自主減量計畫,爭取適用優惠費率,以降低碳費徵收對我國產業的影響,確保在達成實質減量的同時,兼顧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