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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獎學金 即起申請至3/24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加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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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公司塔山發電廠114年度(113學年度)「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獎學金(含特別助學金)」,開始受理申請,期限至3月24日,台電塔山發電廠歡迎符合資格者,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台灣電力公司為獎掖金門地區清寒與優秀學生敦品勵學,特設置「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獎學金(含特別助學金)」;總金額預計新台幣146萬3,000元。
一、獎學金(預計新台幣116萬3,000元)1.第一類獎學金(低收入戶):(1)凡領有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及鄉鎮公所核發低收入戶證明之國內各級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就讀之身心障礙低收入戶學生皆可申請。(2)鄉鎮公所核發低收入戶證明之國內各級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就讀之低收入戶學生皆可申請。身心障礙低收入戶部份申請人數不足致未達發放比例時得由一般低收入戶遞補,若該項符合資格之申請人數超過預計錄取名額時,得全數錄取,其不足金額則由五育獎學金項撥入(該獎項則按比例遞減),但本低收入戶獎學金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獎助學金總金額50%以上。2.第二類獎學金(五育):國小五、六年級及國中組,由指定之學校按本規定資格填具推薦表,高中、高職(含五專一、二、三年級)、專科(含五專四、五年級及二、三專)及大學,由個人依設置要點附件申請表格提出申請。3.第三類獎學金(才藝優秀):才藝優秀獎學金團體組由指定之學校按該規定資格填具推薦表,才藝比賽限由縣市級以上政府機關舉辦之各項體育、民俗、藝文、工技、育樂、科學等比賽前三名者,每一學校以推薦一隊為限(若推薦超過一隊之學校,該學校則不納入本次之評選)。
二、申請資格:凡設籍於金門地區之金城鎮、金寧鄉、金湖鎮、金沙鎮及烈嶼鄉滿一年以上之在學學生皆可申請,每名學生以申請各類組之乙項為準(國小五、六年級及國中組,由指定之學校按該規定資格填具彙總推薦表申請)。錄取名額:申請截止後,電廠按各類獎助學金預計名額錄取。國中小獎學金名額則以靠近電廠之學校推薦優先,名額依規定辦理。特別助學金(預計新台幣30萬元):該項由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金門分事務所(地區家扶中心)推薦。電廠指出,該設置要點(含相關申請表格)另置於「金門塔山發電廠」Facebook粉絲專頁供符合資格者下載申請使用。聯絡人:塔山發電廠總務課陳小姐。電話(082)323053分機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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