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多路與南機路口車禍 2人擦挫傷
3月26日11時52分許,一名吳姓男子駕駛大貨車,沿三多路往太湖方向直行,行至三多路與南機路口時,與蔡姓女子所駕駛銀色小客車發生碰撞,造成雙方車輛毀損,小客車駕駛人及乘客共計2人擦挫傷送醫。警消獲報後迅速到場處理,駕駛人經測試後,雙方均無酒駕情事,相關肇事責任由警方調查中。
金湖分局提醒用路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規定:「行至無號誌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只要道路上有劃設「讓路線」或「停」標字,或設置閃光紅燈號誌時,均表示該道路為支線道,支線道的車輛行駛至路口,負有暫停讓行駛於幹線道車先行之義務。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新臺幣600~1,8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