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檢偵破詐騙案 3嫌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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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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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地檢署昨日宣布偵破一起跨境詐騙案件,犯罪集團從臺灣本島跨海招募金門縣民擔任車手,金門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警方陸續在金門縣及臺灣本島執行拘提、搜索,並向福建金門地方法院聲請羈押詐騙集團成員三人獲准,經偵查終結,依法提起公訴。
金門地檢署指出,以周姓男子為首的詐騙集團因臺灣本島打擊詐欺力度加強,轉而透過金門在地友人童姓男子牽線,招募陳姓及黃姓金門縣民擔任車手。該集團假冒投資公司名義,以「保證獲利」等話術詐騙被害人,共計得手80萬元新臺幣。
該集團分工細密,由陳姓被告負責招募車手,周姓被告擔任車手頭並監控取款,童姓被告則居中牽線。集團成員先後在桃園市及新北市等地,偽造投資公司文件詐騙兩名被害人。全案因黃姓車手良心不安主動向警方自首而曝光。金門地檢署張維哲檢察官指揮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等司法警察機關,陸續在金門縣及跨海至臺灣本島執行拘提、搜索等偵查作為,並向福建金門地方法院聲請羈押詐騙集團成員三人獲准,經偵查終結,依法提起公訴。
金門地檢署檢察官建請法院審酌被告等人與本案詐欺集團所屬成員共同遂行犯罪,破壞社會治安及金融交易秩序甚鉅,使本案詐欺集團輕易取得實行犯罪之不法所得,並導致檢警機關難以追查,且被告等均身心健全,非無謀生能力,竟不循合法途徑賺取勞動所得,反而與本案詐欺集團所屬成員共同遂行犯罪,藉以謀取不法所得,其行為之惡性非輕,所為實有不該。檢察官建請法院量刑就被告童○展之各次犯罪(一罪一罰)均判處有期徒刑2年(2次,最高可判處4年,以下均同),被告陳○宗之各次犯罪均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就被告周○翰之各次犯罪均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就被告黃○雄之各次犯罪均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以資警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