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根耕作補助 開放農友登記
金門縣農業試驗所自即日起至5月31日止,受理登記補助栽培原生一條根耕作獎勵金作業。敬請有意種植之農友,於上述期限內,備妥應備文件前往農試所登記,所內將會定期至田間實勘,缺株率超過三分之一者不予採計;生育良好者,每0.1公頃給付耕作獎勵金新台幣6,000元;申請該補助農地今(114)年度不得再重複申請領取其他作物之各項輔助費用。
金門縣農業試驗所輔導農友種植一條根,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31日止,受理農友登記補助栽培原生一條根耕作獎勵金作業,相關申請條件及注意事項規定如下:
一、申請條件:種植自有農地者需備妥身分證明、印章及土地登記簿謄本,並填妥一條根申報表,向本所辦理申報。另種植非自有農地者,需檢附身分證明、印章及土地登記簿謄本、地主同意委託經營書或租賃契約書,若公有地應檢附相關單位核准承租契約書。114年度受理登記補助面積(新舊農地合計)為9公頃。
二、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31日止,逕至農試所填妥一條根申報表,辦理申報。
三、定期實地田間勘察核對:農試所訂於每年7月上旬(第一次查核)查核實際種植面積、作物生長情形及輔導栽培管理技術,並紀錄於查核表內。以及每年11月下旬(第二次查核)由農試所組成查核驗收小組,查核地號、種植面積、作物生長情形,並紀錄於查核表內,再於每年12月造冊統計辦理結報。
農試所表示,一條根種植後,缺株率超過三分之一數量者不予採計,生育良好者,每0.1公頃,給付耕作獎勵金新台幣6,000元。農友須種植滿18個月方能參加廠商銷售會。
農試所提醒,申領該計畫一條根耕作獎勵金之農地,於114年度種植期間不得再重複申請領取其他作物之各項輔助費用,違者應自負民事、刑事責任,並追繳已領之獎勵金。
另外,農戶於一條根交易時,產品需不含泥砂、無發霉情形,抽樣檢查之乾燥度需符合規定(農試所訂定標準,農戶可先行送所內檢測),若不能符合上述規定,廠商得拒絕採購。關於登記補助栽培原生一條根獎勵金作業,民眾若有相關疑問可電話(082-332074)洽詢農務研究課,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