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遊博覽園區變更標租規定 申租期延至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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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霖/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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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產遊博覽園區標租範圍。(產發處提供)
金門縣政府推動「金門縣產遊博覽園區」第一階段產業專用區標租作業,於114年4月9日府產創字第1140030594號公告更動標租手冊部分規定,並將原訂於114年4月9日下午5時截止之申租期限,延長至114年4月16日下午5時止。本次標租共釋出25個坵塊,總計提供4.38公頃產業用地,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踴躍申請進駐設廠。
依原公告,申請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113年6月30日前加入金門縣工業會之會員;二、於本縣設立登記10年以上之公私法人、工(商)業者;三、設籍本縣10年以上、年齡20至45歲之青年創業者,且稅籍登記未滿5年;四、入選本縣SBIR計畫或經縣府核定為新創業者;五、經農試所認證、連續三年取得一條根收購證明書之業者。
此次公告更動後之相關事項,均詳載於更新後的標租手冊。業者可至金門縣政府產業發展處網站「產博園區專區」(https://ed.kinmen.gov.tw/)下載最新標租手冊與申請表件。請有意申租者把握機會,備妥相關資料於期限內專人送達縣府產業發展處辦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