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端午節食品、食材抽查 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端午節前,衛生局抽驗應景食品。(金門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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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佳節即將到來,金門縣衛生局為了讓民眾吃得安心,自3月中旬起即陸續針對轄內食品販賣業、餐飲業及製造業等共計抽驗端午節食品33件,檢驗項目依產品種類分別為:防腐劑、甜味劑、過氧化氫、二氧化硫、乙型受體素、沙門氏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及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亞硝酸鹽等,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另現場進行查核食品標示、肉品來源、食材來源、環境衛生、發送食品相關單張及海報等資料,提供業者運用,為民眾食用安全把關。
抽驗合格食品包括慶香商行的肉粽、蝦米;阿菊飯糰、珠光早餐店及呷甲飽滷肉飯的肉粽;良金實業有限公司的XO醬牛肉粽、蝦米;捷源有限公司的香菇、碎脯、蝦米;萬榮的泰式甜辣醬、可果美番茄醬、海霸王蒜蓉辣豆瓣醬;金南僑的油蔥酥、香菇、愛之味甜辣醬;全聯金門民權店的珍香豬五花條、日本生干貝、花魚一夜乾;全聯金門金湖店的特選白肉鍋片、梅花火鍋肉片、澳洲穀飼牛五花火鍋肉片、滿漢原味香腸、黑橋牌蒜味香腸;漁會超市的豐年果糖、御品熟鹹蛋、雅章牌鵪鶉蛋、蝦米;Mia Cbon金門太湖店的伊比利豬梅花火鍋片、究好豬松阪豬(精裝)、澳洲穀飼肋眼牛排;龍都餐廳的牛蒡絲、櫻花蝦。
衛生局提醒民眾於傳統市場、超市及賣場選購肉粽、蝦米、香菇等端午節應景食品(材)時,應注意產品之色澤及氣味是否有異常,並於購買後儘速食用或適度保存,避免細菌滋生,導致風味或品質劣變。確實掌握「三不原則:標示不清楚不買、過白或過於鮮艷不買、有異味不買」原則,以確保自身及家人食的安全。另籲請民眾自行製作鹼粽時,千萬不使用違法添加物「硼砂」來增加鹼粽口感與保存之用,應改用衛生福利部公告許可合法食品添加物「三偏磷酸鈉」。食品業者若違法使用「硼砂」製作鹼粽,經查獲,依食安法第49條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衛生局特別提供免費「三偏磷酸鈉」,供民眾包鹼粽時使用,即日起於上班時間早上8:30~12:00、下午13:30~17:00可至衛生局領用。
衛生局已將相關抽驗結果公告於該局網站,詳細資料民眾可上網至金門縣衛生局網站首頁/業務專區/藥物食品檢驗資訊專區或掃QR code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