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發處辦商標宣導活動 寓教於樂提升消費安全意識
為加強學童對商品標示的正確認知,金門縣政府產業發展處結合校園活動,辦理「消費高手闖關」及「商品標示小尖兵」主題宣導活動,透過寓教於樂的方式,引導學生、教師與家長認識商品標示的重要性,進一步提升社會大眾對消費安全的重視。
活動現場設置專屬宣導攤位,並運用特製教具與闖關遊戲,設計內容結合國小社會與健康與體育課程,寓教於樂的方式讓學童輕鬆學習。此次宣導以認識「ST安全玩具標章」及11類基準商品為核心,包括織品、服飾、鞋類、文具、玩具、低動能遊戲用槍、陶瓷面磚、手推嬰幼兒車、嬰幼兒學步車、嬰兒床,以及電器與電子產品,藉由「拼拼樂」等互動形式,增進學童的實用知識與安全意識。
同時提醒消費者,選購玩具商品時,應注意商品標示是否完整,依法應標示:(一)商品名稱。(二)國內製商品須標示製造商、委製商或分裝商的名稱、地址與服務電話;進口商品須標示進口商或分裝商名稱、地址、服務電話,及國外製造商的外文名稱。(三)原產地。(四)主要成分或材料。(五)適用年齡。(六)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項。(七)如商品可能危及安全或健康,應標示警告。(八)如易產生特定傷害或含有害物質,亦須標明特殊警告標示。
產業發展處呼籲民眾在選購商品時務必做到「停、看、聽」三步驟:停下腳步、看清商品標示、聽取正確資訊,避免購買來路不明的商品,尤其是針對兒童使用之玩具,更需確認是否適齡及合格標示,以保障幼兒安全與消費權益。欲瞭解更多商品標示規範與基準,可至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