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節慰助品提貨券受理符合資格者申請

秋節慰助品提貨券受理符合資格者申請
金門縣歷經戰地政務時期五十五歲至六十四歲114年端節慰助發放作業甫結束,114年秋節慰助申請即刻開展。即日起至114年7月4日止,在全縣各鄉鎮公所民政課受理申請,凡符合資格且首次申請者,備齊申請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可以親自辦理、委託他人(須填具委託書)辦理,或雙掛號逕寄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等方式提出申請,以保障自己權益。逾期未申請者,補申請時間為114年7月7日至114年8月29日。
本節次符合的年齡資格係民國49年10月7日以後出生及民國59年10月6日以前出生,並須「戶籍現設籍金門縣」,且「戰地政務終止前(民國81年11月7日)曾設籍金門縣累積滿十年、年滿十六歲者」,前已經申領者,在領本慰助期間曾遷出本縣戶籍又再遷入者,則須再次申請。符合資格者,每人可領取2張慰助酒品提貨券。
比照端節,114年秋節慰助品提貨券每張都提供民眾2選1套裝方案,民眾可持提貨券至金門酒廠寧山庫換領感恩釀(A方案),或至金酒公司金門尚義機場門市、經武門市、金寧廠門市、金城廠門市換領新台幣6,000元等值酒品,但提貨券不得換現、不得找零(B方案)。
民政處提醒114年秋節慰助酒品發放採二階段方式辦理:
第一階段:114年7月25、26日至村里領提貨券,代領部份,比照配售酒規定辦理。各村里長亦可決定是否需填寫切結書。
第二階段:補申請者(含逾期未領券者)請於114年9月10至12日至戶籍地鄉鎮公所領提貨券,秋節慰助品換領期限至11月17日止,請鄉親留意提領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