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聚在憶起‧智慧再現 衛生局推動失智症診斷獎勵措施

發布日期:
記者: 張郁姍/金湖報導。
點閱率:359
字型大小:

本縣衛生局推動「聚在憶起,智慧再現」獎勵計畫,促進本縣疑似失智症者能早期發現與介入,鼓勵疑似失智症者至醫療院所進行失智症診斷,藉由失智共同照護中心(簡稱失智共照中心)提供個案管理服務,並鼓勵極輕度及輕度失智症者運用本縣失智社區服務據點(簡稱失智據點)資源,藉由就醫診斷與參與失智據點之認知促進、延緩失能課程,達到「早期發現、及早介入、持續參與」之目的,以提升失智症確診率及失智據點之參與率。
衛生局表示,本試辦計畫將自本(114)年度6月1日起實施至12月31日止,獎助對象分有三類:1.疑似失智經就醫診斷未確診失智症者:至本縣金門醫院進行失智症診斷並完成相關流程,經診斷結果為未確診失智症者,獎助每人價值200元商品卡或禮券。2.首次確診失智症者:至本縣金門醫院進行失智症診斷,並首次確診為失智症者,獎助每人1,000元商品卡或禮券。3.符合失智據點服務對象且實際有上課紀錄者:符合失智據點收案對象,且實際有上課紀錄達30次(含)以上者(每一服務時段為一次),獎助每人1,000元商品卡或禮券。
符合上開三項補助資格者,將由本縣失智共照中心或失智據點協助發送予補助對象商品卡或禮券。計畫詳情可洽衛生局長照科(082)337521分機169洪小姐。
另失智據點收案對象,係指非24小時服務機構(住宿式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老人福利機構、全日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護理之家、團體家屋。)之住民且確診失智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1.臨床失智評估量表(下稱CDR)0.5至1分且未失能。2.CDR0.5至1分且經本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人員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下稱CMS)第3級(含)以下。3.身心障礙證明(障別為失智症)為輕度且未失能。4.身心障礙證明(障別為失智症)為輕度且CMS第3級(含)以下。
衛生局表示失智症是一種疾病,而非老化,若身邊有疑似或未確診的失智症親友,如記憶衰退到影響日常生活、無法勝任原本熟悉的事物、言語表達或書寫出現困難、失去對時間及地點的概念、判斷力變差或警覺性降低、抽象思考出現困難、東西擺放錯亂且失去回頭尋找的能力、情緒和個性出現改變、計畫事情或解決問題有困難、喪失活動及開創力等失智警訊出現,建議其及早就醫進行失智症診斷並尋求更多協助。若有失智或長照相關問題可電洽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失智共同照護中心082-332546#11964或長期照顧服務專線1966,將有專人提供相關資訊;另本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官網設有「失智症專區」,方便民眾查詢相關失智資訊。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