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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議中心宣導金融消費權益與案例

發布日期:
記者: 陳冠霖/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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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處與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合辦宣導講座。
(人事處提供)

人事處與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合辦宣導講座。 (人事處提供)

為增進本縣公務人員對金融消費制度的正確認知,金門縣政府人事處特別邀請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合辦「114年金融消費者宣導講座」,邀集縣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同仁參與,講座由該中心教育宣導處官承儒處長擔綱主講,以深入淺出的方式分享金融消費權益維護觀念與實務案例。
為因應時代演進與金融商品日益多元、複雜的趨勢,金融消費爭議與風險事件逐年上升,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應運而生,自101年成立至今,已累計受理逾45萬件金融消費案件,當中以保險業相關申訴與評議案件占比最高,每年約佔七成以上。該中心致力於協助金融消費者在訴訟以外獲得一條公平、合理、迅速且具金融專業的紛爭處理途徑,同時強化全民金融素養與權益意識。
官承儒處長為美國愛荷華州立大學經濟研究所碩士,曾任職於財政部證管會、金融局、中國信託與期交所等單位,擁有豐富金融實務與監理經驗。官處長首先說明我國金融消費評議制度兩大特色:其一,針對一定金額以下的評議案件,若經中心認定金融機構應賠償,則該評議結果具有法定拘束力;非投資型商品賠償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2萬元,投資型商品則為120萬元;其二,申訴、調處至評議等整體程序費用全由金融機構負擔,民眾可免費申請,降低維權門檻。
講座中,官處長也進一步解析金融爭議之類型與處理流程,並針對近年常見的詐騙手法進行剖析,提醒民眾留意詐騙者常利用人性弱點行騙,例如貪念、恐懼或同情心,現場並透過實例教學協助同仁強化辨識與應對能力。
為展現對金門地區宣導活動的高度重視,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主任委員羅俊瑋亦親自來金,並特別拜會本縣消費者保護官王晶英,共同就金融消費保護議題進行交流與經驗分享。羅主委為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研究所博士,長年從事保險法與票據法教學,亦曾任職國內金融及海運業界,具備紮實保險實務背景,自112年10月起擔任評議中心主任委員兼總經理。
金門縣政府人事處表示,藉由此次宣導講座,不僅能提升公務同仁對金融商品與消費爭議的風險意識,也能進一步協助民眾建立理性消費、正確理財及自我保護的觀念,打造更穩健的金融生活環境。未來也將持續與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合作,強化地方金融素養,共同營造公平、安全的金融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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