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客與小貨車碰撞 涉及直行與轉彎路權競合

自小客車與自小貨車碰撞。 (金城分局提供)

自小客車與自小貨車碰撞。 (金城分局提供)
金寧鄉頂林路消防局前路段昨(23)日上午8時40分許發生一起車輛碰撞交通事故,一輛自小客車與一輛自小貨車於路口轉彎過程中發生碰撞,所幸無人受傷,但雙方車輛均有不同程度受損。警方到場後迅速處理並完成現場酒測,初步排除酒駕可能,目前事故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
根據金城分局初步調查,當時52歲蔡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自頂林路往環島北路方向行駛,行經消防局前路口時左轉,準備進入消防局方向路段,未料與對向由洪姓男子駕駛、沿頂林路直行往安岐方向行駛的自小貨車發生碰撞。事故現場交通一度受到影響,警方隨即派員前往指揮疏導,恢復交通秩序。
金城分局指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汽車行駛至路口時,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以避免發生衝突。此次事故的關鍵點即涉及轉彎與直行車輛的路權問題,警方呼籲所有駕駛人切勿搶快,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尊重路權,才能確保自身與他人的行車安全。
警方也強調,雖然直行車依法享有優先通行權,但在實際行駛中仍應維持「防禦性駕駛」觀念。駕駛人在接近路口時,應適當「預作煞車」,也就是鬆開油門、輕踩煞車踏板,讓車輛具備初步減速能力,預防突發狀況發生。警方提醒:「小心別人的不小心,注意別人的不注意!」是維護道路安全的關鍵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