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國家公園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昨日公告實施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表示,「金門國家公園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經行政院核定,並從今(一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起公告實施。金管處特別說明,該處第三次的通盤檢討是依照鄉親長期反映事項,針對原劃設理由已不復存在或難以整合利用之土地辦理使用分區調整,並適時修正相關法規規定,以回應地方需求。
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表示,金門國家公園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經由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多次的協商審議後,已經在去(一一三)年七月十九日經該委員會第一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後,在今年五月五日獲行政院核定,並自公告自六月二十三日起實施。
金門國家公園計畫是從民國八十四年十月十八日起公告實施,並分別先後於九十二年、一○一年完成第一、二次的通盤檢討。後續為了因應時代變遷與社會發展,兼顧經濟需求、生態保育,並配合《國土計畫法》推動及保障原住居民權益,依規定啟動「金門國家公園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作業,全面檢視國家公園計畫內容、保護利用管制原則、分區劃設及界線之訂定等相關議題;期盼藉由此次通盤檢討,兼顧在地居民權益與地方發展需求,攜手推動地區永續發展。
金管處表示,金門國家公園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的修正重點,分別有五項要點:
一、檢討原劃設理由已不復存在之土地,以及因公私地夾雜、難以整合利用之土地,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調整。
二、配合至民國一二五年聚落居住用地需求預估,調整部分第一類一般管制區範圍。
三、調整第二類一般管制區原有合法建物之建蔽率。
四、為保障特別景觀區內持續從事農業經營之私有土地權益,增列可作為集村農舍興建面積之規定。
五、配合地方建設發展與土地永續利用需求,將部分土地於本次通盤檢討中調整劃出範圍,以利後續整體規劃與利用。
金管處指出,第三次通盤檢討相關土地劃入範圍,共計為三十九點七八公頃、劃出範圍計有四十六點一二公頃、分區及用地變更計有一百五十九點零八公頃,並同步修正《保護利用管制原則》規定。而相關計畫書圖目前可在金門縣政府、五鄉鎮公所、金門縣地政局、金門縣文化局以及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公告展覽一個月,該處也歡迎關心的民眾可前往參閱,或於金門國家公園官方網站(https://www.kmnp.gov.tw/)下載電子檔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