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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陸客騎乘亂象 營造友善有序觀光交通環境 縣府多管齊下 強化微型電動二輪車管理與宣導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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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召開「縣內電動微型二輪車衍生問題及管理機制研商會議」,進一步強化微型電動二輪車管理與宣導作為。(縣府提供)

縣府召開「縣內電動微型二輪車衍生問題及管理機制研商會議」,進一步強化微型電動二輪車管理與宣導作為。(縣府提供)

 因應陸客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引發交通違規與安全疑慮,金門縣政府召開「縣內電動微型二輪車衍生問題及管理機制研商會議」,會中決議由觀光處統籌推動跨部門聯合稽查行動,並啟動微型電動二輪車地方自治條例研擬作業,輔以強化旅客宣導與中央修法建議,多管齊下改善交通亂象,兼顧觀光發展與在地交通安全。
 會議由縣府參議陳祥麟主持,邀集監理站、警察局、產發處、消保官及觀光處等單位共同與會。
 會中也提到,隨著觀光旅遊熱潮興起,許多來金陸客選擇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代步,然而因對當地交通環境不熟悉,常出現併排行駛、逆向、未戴安全帽、雙載等行為,對在地居民、用路人安全造成潛在威脅。
 根據現行法規,微型電動二輪車雖具電力驅動性質,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仍歸類為「自行車」,相關租賃服務需比照自行車租賃定型化契約辦理。業者應清楚揭露租金、保險、承租條件、還車方式等資訊,並提醒旅客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包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章慢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五章慢車規定。若業者違反相關規範,將依《消費者保護法》進行裁罰。
 針對目前法令不足、執法困難之處,縣府將啟動地方立法程序,儘速研擬金門微型電動二輪車管理自治條例,賦予執法單位明確的管理依據與罰則依據。同時,縣府也將持續向中央反映修法訴求,爭取針對微型電動二輪車的駕駛年齡限制、責任歸屬等關鍵議題納入法制化,建立中央與地方一致且可執行的管理機制。
 在實務管理方面,會議決議由觀光處統籌後續行動,推動跨部門聯合稽查作業。第一階段將由監理站提供租賃業者名單,縣府將進行業者清查與資料比對;第二階段則採隨機抽查與接獲檢舉即查的方式,逐步建立常態稽查與違規通報機制,以達到管理預警與防制效果。
 此外,縣府也同步加強旅客宣導作為,將透過多語言宣導手冊、機場及港口入境處投放交通安全影片、張貼警語標示、合作平台業者推播安全資訊等方式,提升外來旅客對在地交通規範的認識。也將結合旅宿業與租車業者,建立旅客租車前教育與簽署承諾流程,防範未受訓者直接上路,降低違規與事故發生率。
 縣府強調,觀光發展與交通安全並重,將持續整合各單位資源,從法制、執法、業者管理到旅客教育四個面向同步推動。未來也將視執行情形持續調整措施,以維護在地居民的交通權益與旅客的消費保障,打造一個「友善、安全、有序」的島嶼旅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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