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與本縣人事座談 聚焦制度實務與人力強化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蘇俊榮與金門縣政府人事系統召開業務交流座談會後合照。(陳冠霖攝)
為強化中央與地方人事業務橫向聯繫,並深入瞭解離島地區在實務推動中所面臨的人力運作與制度挑戰,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蘇俊榮昨(1)日與金門縣政府人事系統召開業務交流座談會。此次會議除廣泛聽取地方人事實務經驗與反映,並聚焦制度彈性調整、職務列等合理化與員額擴編等核心議題,展現中央對離島治理支持與人力強化的積極態度。
人事長蘇俊榮在座談中指出,面對當前行政環境的快速變遷,公務體系需要更具彈性的制度設計與更完整的人力支持。他強調,人事制度不能僅停留於形式的均齊,更要貼近地方實際與需求差異,尤其像金門這樣的離島地區,在人力招募與留任條件上本就承受更高挑戰。中央機關應本著服務地方、協助治理的立場,積極檢討各項制度是否仍符時宜。他特別肯定金門縣政府能夠明確提出制度層面的觀察與建議,這對中央政策的滾動調整與制度改革方向極具參考價值。
金門縣政府人事處提出,現行地方二級機關(構)一級單位主管職務列等多停留在薦任第7職等,與已調高至薦任第8職等的機關首長之列等存有明顯落差,不符人力運作實情。基於中階主管在業務推動與行政責任上已與一級機關相當,建議中央應研議調整列等結構,將此類職務之最高列等提升至薦任第8職等,藉以強化地方用人誘因,改善基層公務人員留任與升遷困境。
座談中同時關注到縣屬事業機構職務結構不均之問題。以金門縣公共車船管理處為例,隨業務量持續增加,轄下更須跨海與廈門港口對接小三通船務,但該處卻未設副首長或高階幕僚長層級職務,導致組織運作負擔沉重。會中建議,應放寬現行「癸表五」的職務列等限制,讓地方得以因應業務實需,選置薦任第8職等的副處長等職務,以平衡組織職責與人力配置,並有效激勵人員士氣。
此外,針對鄉鎮公所長年面臨員額不足之問題,金寧鄉公所指出,其人口自民國88年以來已成長近4倍,但編制員額仍維持原有24人,與實際需求嚴重脫節。會中建議,中央應重新檢討《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23、24條,建立符合人口變化與治理需求的員額調整機制,特別是針對人口成長超過1.5倍以上的鄉鎮,應適度增加法定編制員額,以確保基層行政效能不致因人力不足而受限。
蘇俊榮在會中表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高度重視地方人事實務推動的真實處境,尤其離島地區在人力招募與制度適用上本就處境特殊,中央有責任聽見地方聲音,並積極反映與協助解決。他肯定金門縣政府對於人事制度健全的重視,對於會議中所提出的各項具體建議,他表示將攜回研議,逐步促成中央政策與地方需求之間的對話與調和。
金門縣政府表示,地方治理仰賴穩定且具專業的人力支撐,而制度的彈性與時俱進,正是凝聚人才、提升效能的關鍵。期盼中央在既有制度架構下給予地方更多空間與支持,共同為建構優質的公共服務體系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