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秋節配售酒 9/1起首在金湖鎮配售

縣府召開中秋節配售酒研商會議。(莊煥寧攝)
為嘉惠鄉親,讓縣民在中秋佳節安心便利購得金門高粱酒,金門縣政府公告114年中秋節配售酒配售時程與申購規定。本次配售酒品為「1L-53度114年中秋節配售專用酒」,每位符合資格者限購一份,共十二瓶,每瓶售價400元,整份總價4,800元,僅接受現金交易,不受理其他支付方式。
縣府昨日下午在大禮堂召開中秋節配售酒研商會議,由參議許正芳主持,財政處代理處長關嘉荣、金酒公司代表以及各鄉鎮村里長和戶政相關單位人員與會,針對114年中秋節配酒配售事宜進行討論與確認。
許正芳參議於會中感謝各單位同仁過去春節及端午節配酒作業的投入與協助,使作業流程順暢且盡善盡美。他也肯定財政處提前兩個月召開會議的效率,認為周全規劃有助縮短會議時間,提升整體行政效能。他亦期許未來各項業務都能秉持效率與便民精神,順利推展,讓全體鄉親共享金酒飄香的中秋節慶氛圍。
縣府財政處說明,為讓配售作業順利進行,本次戶籍作業基準日訂於114年8月6日,金門酒廠將於8月25日至26日統一派送提貨單至各鄉鎮,隨後即展開各鄉鎮及村里公所配售作業。依照規劃,金湖鎮民眾可於9月1日至3日申購,金城鎮為9月2日至4日,金沙鎮安排在9月3日至5日,烈嶼鄉為9月4日至6日,金寧鄉則訂於9月5日至7日辦理。各鄉鎮配售期間原則上為期三日,但各村里可視實際情況彈性延長一至四日,以確保所有符合資格縣民皆能順利完成購酒手續。
針對逾期未完成申購者,縣府亦規劃補申購機制,民眾可於9月24日至26日,攜帶相關證件至金酒公司寧山庫辦理補申購,營業時間為上午8時至11時30分及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然而,補申購亦設有期限,若屆期仍未辦理,將不再受理補申購。
已完成申購並取得提貨單的縣民,可於9月1日起至10月13日(週一至週五)營業時間內前往寧山庫領取酒品,(應於提貨單上簽名或蓋章始得辦理領取),若逾期未提領,金酒公司將每日按提領金額千分之一收取保管費,且若保管費累計金額已達提領金額,將視同放棄領取,屆時金酒公司將不再受理提貨申請。
縣府財政處指出,本次配售資格配售對象:一、於114年10月6日(含)已年滿18歲、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無不符合購酒資格者,取得配售資格:
(一)自110年10月6日至114年10月6日連續設籍本縣者(連續設籍滿4年以上),取得一般配售資格。(二)110年10月6日前曾設籍本縣,於113年10月6日至114年10月6日此期間連續設籍本縣,且於本節鄉鎮配售日截止前檢具戶籍資料經鄉鎮公所認證者【逾期不受理】。但下列情形無須申請認證:1.出生地為金門。2.身分證字號第一碼為英文字母為「W」者。(三)符合本計畫配售資格之配偶或直系親屬,於113年10月6日至114年10月6日期間連續設籍本縣,且於本節鄉鎮配售日截止前檢具戶籍資料經鄉鎮公所認證者【逾期不受理】。(四)符合本計畫配售資格縣民之外(陸)籍配偶:1.「大陸配偶與該符合配售資格縣民結婚登記滿7年以上、外籍配偶與該符合配售資格縣民結婚登記滿5年以上」未取得本國籍者,須於本計畫鄉鎮配售截止日前(倘截止日為假日,則順延至次一工作日)登記居留本縣,並檢具配偶戶籍資料與居留證向本府社會處申請認證並通過者【逾期不受理】。2.前項以外之外(陸)籍配偶,與該符合配售資格縣民實際結婚登記滿一年以上,且居留地址為本縣,並於本計畫鄉鎮配售日截止前(倘截止日為假日,則順延至次一工作日)檢具配偶戶籍資料與居留證經鄉鎮公所認證者【逾期不受理】。(五)符合114年端午節配售資格之外籍人士,於基準日與其縣民配偶已離婚或其縣民配偶已死亡,仍合法依親居留本縣者,且於本節鄉鎮配售日截止前檢具資料經鄉鎮公所認證者【逾期不受理】。(六)自113年10月6日至114年10月6日期間連續設籍且連續實際於本縣工作之縣民,於114年9月1日至9月5日期間檢具申請表、設籍及工作證明文件,經縣府財政處認證合格者(詳細送件時間及應檢附文件詳該處網頁公告),合格名冊於審核完成後另行公告於該處網站【逾期不受理】。
【酒後不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