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鎮公所舉辦志工訓練 提升服務品質與法規知能

金城鎮公所日前舉辦志工服務訓練課程。(許峻魁攝)
協助志工人員的能力提升,金城鎮公所於日前舉辦為期兩天的「一一四年度志願服務基礎及特殊教育訓練」,透過邀請專家學者講解最新法令規範、志工服務注意事項,以及投入志工服務多年的前輩們現身說法,實際了解志工服務的甘苦談。
由金城鎮公所舉辦的「一一四年度志願服務基礎及特殊教育訓練」,在日前於金城鎮公所三樓多媒體簡報室舉辦,吸引許多有意願參與志願服務的民眾報名參加,了解志工法規與聽取實際投入志工服務者的經驗談,同時也進行交流分享。
金城鎮公所表示,課程規劃方面共分為基礎訓練(六小時)以及社會福利類特殊訓練(六小時),內容兼具理論與實務;在基礎訓練部分,邀請金門大學社會工作系副教授南玉芬講解「志願服務的內涵及倫理」以及「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另外並還邀請南門社區莒光志工隊隊長許淑慧親自開講,來跟參加的學員們分享他在從事志願服務的過程以及經驗。
而第二天的特殊教育訓練部分,則是邀請金湖鎮下莊社區發展協會社工師楊舒晴、富康一村金城新莊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周鳳珠、四埔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黃美玲等人擔任講師,課程規劃涵蓋了社會福利概論、社會資源與志願服務介紹,以及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業務的簡介跟工作內容說明,最後藉由綜合討論,讓學員充分交流與學習。
鎮長李誠智在致詞時表示,每一位志工都是無怨無悔,發自內心的無私付出,金城鎮公所的服務志工們對於鎮務的推動也是獲益良多,透過兩天的課程,相信可以為志工伙伴們了解到更多法令規範的準則。此外,課程也邀請到實際投入第一線的志工夥伴或是業務承辦人員到場分享經驗談,相信在大家彼此的交流之下,可以讓金城鎮的志工們對於自身的投入更有認同感,以及更有自信心。
南玉芬說明,志願服務法是將志工權益法制化,讓大家可以安心投入服務,該法條的推動對社會發展有正向影響,可以促進社會和諧與進步、提升公民意識和責任感、推動社會福利事業發展、增強社會凝聚力、提升個人能力和價值觀;而且根據志願服務法第十六條規定,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為志工辦理意外事故保險,必要時,並得補助交通、誤餐及特殊保險等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