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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頭港調整停車區 用於營業微電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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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許峻魁/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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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務處公告將水頭港區原E區累計費率自小客車停車區域變為營業用微型電動二輪車停放空間。(港務處提供)

港務處公告將水頭港區原E區累計費率自小客車停車區域變為營業用微型電動二輪車停放空間。(港務處提供)

金門縣港務處近日表示,水頭港區將自今(一一四)年七月十五日起,把原E區累計費率自小客車停車區域的部分格位,調整為「營業用微型電動二輪車停放空間」。
鑑於營業用微型電動二輪車佔用水頭港區機車停車場,導致騎乘機車的旅客無處能夠停放車輛情形,時有民怨產生,金門縣港務處為了維護機車騎乘車權益及港區秩序,決定將水頭港區原E區累計費率自小客車停車的區域變更用於停放營業用微型電動二輪車。
金門縣港務處說明,這項改動是根據五月二十六日的場站相關單位及業者共同會勘決議,將前述區域的其中二十一個機車停車格位規劃作為營業用微型電動二輪車停放空間,並由現行的停車場經營業者「國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車格租賃事宜;而餘下的四個停車格位,則是仍然沿用為累計費率自小客車停車區域。另港務處表示,考量F區免費停車場(港警所對面)目前使用率較低,已調整為汽、機車共同停車區域,以便因應水頭港區機車停車格不敷使用之情況。
金門縣港務處同時指出,為了遏止營業用微型電動二輪車佔用水頭港區內的機車停車場之現象,該處已經於水頭港區內提供給公眾使用的機車停車場(目前計有兩座)設置告示牌,告示中也明確公告這些區域不開放「營業用微型電動二輪車」停放,提醒業者如果仍不依照規定,任意隨便停放電動二輪車,該處將協請港警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舉發開罰。
金門縣港務處表示,水頭港區機車停車空間有限,未來新旅運大樓也已另規劃營業用微型電動二輪車專用停車空間,現階段須請各租車業者共體時艱,務必配合該處停車場相關管理規定,切勿佔用供公眾使用之機車停車場,以提供民眾及旅客充足之機車停車空間,並共同維護港區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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