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地價稅特別稅率、減免用地申請至9/22止
114年度地價稅將於11月開徵,符合特別稅率或減免規定的土地所有權人,應於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逾期辦理者,將自115年度起才能適用相關優惠。
稅務局指出,適用特別稅率及減免的土地類別,包括自用住宅、工業用地、巷道、騎樓走廊、寺廟、教堂等。其中,以自用住宅用地為民眾申請最普遍的項目,適用稅率僅為千分之2,與一般用地千分之10至千分之55相比,稅額可相差逾4倍。
核准後,若土地持續符合適用條件,往後年度免再申請,仍可享優惠稅率。但民眾在申請前應檢視是否符合以下五項要件,以確保自身權益:
一、戶籍登記: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須在該地完成戶籍登記。
二、無出租、無營業:地上房屋不得出租或作營業用途。
三、面積限制:都市土地不得超過300平方公尺(約90.75坪);非都市土地不得超過700平方公尺(約211.75坪)。
四、一處限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的自用住宅僅能申請一處;但供已成年直系親屬設籍者不受此限。
五、屋主限制:地上房屋必須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
稅務局提醒,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應及早提出申請,以免錯失優惠機會。如有任何地價稅相關疑問,可撥打082-325197分機303、312、313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