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湖溺水事故 消防局籲遵守救溺三原則
金門縣消防局指揮中心於昨(11)日早上8時5分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於金沙榮湖有民眾在水面上載浮載沉,指揮中心立即派遣金沙、金湖、金寧分隊出動各式車輛計5車3艇13人出勤,義消劉峻宇聞訊亦趕往現場協勤,並由第二大隊副大隊長李忠仁擔任指揮官指揮搶救。
消防救援車隊抵達榮湖現場後,指揮官李忠仁立即派員沿岸搜尋,迅速確認溺水者位置,發現該名溺水民眾位於環島東路側之榮湖中。立即指揮救援人員將溺水民眾迅速救起,惟該民眾(約60歲)救起時已無生命跡象,事故原因後續交由縣警局調查中。
金門縣消防局也在此呼籲,遇到溺水事故時,務必遵守「救溺三原則」:第一,岸上救生優於下水救生,避免救援者自身陷入危險;第二,使用救生器材優先於徒手救援,以提高救援效率及安全性;第三,團隊合作救生優於單獨行動,提升救援成功率。消防局提醒,民眾若發現有人溺水,應立即利用附近可用的救生設備進行施救,並儘速撥打119報案,爭取黃金救援時間,讓救援行動能迅速展開,以保障民眾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