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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局辦陽光法案說明會 展現清廉施政決心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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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警局辦理「陽光法案暨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說明會」。(縣警局提供)

縣警局辦理「陽光法案暨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說明會」。(縣警局提供)

為深化廉政法紀教育,落實陽光法治精神,金門縣警察局於近日舉辦「114年度陽光法案暨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說明會」,邀請縣政府政風處專員吳冠瑩及縣警局政風室主任吳俊揚,分別以「財產申報及利益衝突迴避實務簡介」及「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及執行程序」為題,向全體財產申報義務人及基層同仁進行專業講解,期盼藉由公開透明的制度推動,展現縣警局清廉治理的決心。
說明會首先由「財產申報及利益衝突迴避實務」揭開序幕,內容涵蓋最新修正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規定,特別針對新增「虛擬資產」的申報方式,以及財產申報線上系統的操作程序進行詳盡說明。會中並舉近期全國常見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範的案例,說明「補助及交易行為事前揭露、事後公開」的重要性,提醒同仁務必依法行事,以維護施政公信。
此外,鑑於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業於今年7月22日實施,為確實保障公部門、國營事業及受政府控制之事業、團體或機構揭弊者之權益,特別針對警察機關在犯罪偵查過程中,應如何確實落實揭弊者權益保障,進行深入說明。縣警局並依警政署頒布之相關執行程序,要求全體人員嚴格遵循,確保揭弊者免於報復或不當對待,營造敢於揭弊的環境。
縣警局指出,廉潔是公務員最基本的職業要求,警察更是人民信賴的「保姆」,一言一行皆須經得起社會檢驗。透過陽光法案的落實,鄉親得以公開檢視公職人員財產狀況與利益迴避措施,避免落人口實;同時,揭弊者保護法的實施,則能使勇於揭弊者無後顧之憂,強化社會對警政工作的信任。
警察工作攸關治安與民眾安居,必須以公開、透明及效率為最高原則。無論是在制度面強化財產申報與利益迴避,或是在執法過程中保障揭弊者權益,皆是縣警局持續追求廉能與正直的重要展現。
縣警局呼籲全體同仁應將廉政作為內化於日常執勤之中,秉持公開透明、依法行政的態度,全力守護金門鄉親的安全與信任,並以實際行動落實「清廉是最好的防護網」之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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