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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美基督教會辦法律與樂活長青講座

發布日期:
記者: 陳麗妤/金沙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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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人身心發展班」邀請黃書瑜律師(前排左三)解析「意定監護」制度。
(沙美基督長老教會提供)

「全人身心發展班」邀請黃書瑜律師(前排左三)解析「意定監護」制度。 (沙美基督長老教會提供)

因應高齡化社會需求,沙美基督長老教會長青學苑,舉辦「全人身心發展班」法律講座與樂活活動,首場於9月12日上午9時起,在沙美基督長老教會教育館一樓辦理。
「全人身心發展班」共計兩場次,透過法律主題分享及樂活活動之結合,讓長者知悉切身相關的法律知識外,也透過動手做、開心唱等同樂。首場邀請律師黃書瑜於講座中帶學員了解什麼是「意定監護」,也剖析為何它能保障我們年長後的財產與權益?什麼條件下才能啟動?誰可以擔任?怎麼樣事先規劃?
律師黃書瑜指出,「意定監護」制度能有效保障長者的財產與權益,避免因失能而產生家庭爭議。她也表示,年滿18歲即可簽立意定監護契約,不僅能自主選擇監護人,還能事先規劃日後照護方式,使監護安排更具彈性。她同時也說明制度的啟動條件、監護人資格及規劃要領,幫助長者清楚掌握重要法律知識。
在講座配合辦理手作藝術筆筒體驗,在講師黃瑞萍帶領下,大家動手玩藝術,發揮創造力,完成獨一無二的手作藝術筆筒。現場不少長者表示,以往對「意定監護」僅有模糊概念,透過專業律師的解說後,感到收穫良多,並對未來的生活保障更有信心。
「全人身心發展班」下一場訂於9月19日上午9時辦理「財產信託法律常識講座」報名電話: (082) 353597;洽黃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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