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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關注利衝法適用困境 盼中央協助釐清解套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峻魁/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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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議會第八屆第十二次臨時會,昨日正式落幕。(許峻魁攝)

金門縣議會第八屆第十二次臨時會,昨日正式落幕。(許峻魁攝)

金門縣議會第八屆第十二次臨時會,於昨(15)日進行最後一天的議程,會議由議長洪允典擔任主席主持會議,縣長陳福海率縣府一級機關(單位)首長(主管)以上人員及二級機關首長列席,昨日議程進行臨時動議,議員唐麗輝提案,建請議會應針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一事,向監察院發聲,尋求解套辦法;而議長洪允典也裁示,將在下個會期中排入專案報告,要求縣府進行詳細說明。
議會臨時會於昨天早上九點三十分,在議會議事廳召開第八屆第十二次臨時會的最後一天議程,此次會議並無議員提案、縣府提案,故而直接進入臨時動議議程。
在臨時動議部分,議員唐麗輝提案,建請縣府加強宣導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落實建立補助資訊公告機制,避免公職人員及其關係人誤觸法網。
唐麗輝表示,最近監察院各縣市巡迴《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不過事實上該法已經在一○七年就已經公告了,但是公告之後卻連縣府都搞不清楚利益衝突迴避法實際作用是什麼,反倒是監察院如今透過利衝法來調查諸多案件,其中多數還是事涉到民意代表或是政府官員。
唐麗輝表示,中央沒有明確的輔導,導致大家對於利衝法一頭霧水,不僅有許多民意代表都不清楚有何影響,也不清楚該法的立法精神,也不熟悉該如何來跟縣市政府彼此在不違法的情況下配合。
唐麗輝在會中也建議,縣議會應要行文至監察院,了解對於利衝法有何解套辦法,金門有很多案件,不僅是民意代表,還牽涉到不少社區發展協會、宮廟,所以她希望能夠由議會發聲,請監察院針對利益衝突迴避法進行合理解釋跟規範。
洪允典認同並指出,議會確實應該要對此事表達重視,並在許可範圍內做出協助,認為沒有說清楚直接公文公告,這並不公平,尤其因為該法議會有不少同仁因此受害。另外,洪允典也現場裁示,針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議題,將要求在下一個會期當中,提出專案報告進行說明。
金門縣政府政風處處長王育俞說明,針對這次監察院檢查結果,縣府存在部分缺失,政風處也發現一些個案未依規定辦理;此外,監察院也要求縣府要在兩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縣長陳福海也很重視此一問題,所以特別指示要提早在一個月內盡快提交檢討報告給監察院。
王育俞表示,目前縣府的改善方向,將會朝向制定作業規範,詳細的規範內容也會讓民意代表、社區發展協會、各宮廟都可以一體適用,並且是可以實際落實到一般情況之中。
金門縣議會第八屆第十二次臨時會從九月十一日(星期四)起,一連五日召開至九月十五日(星期一)為止,此次的會議,主要進行「一一三年度金門縣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的審議,該案也經議員聯席審查後,決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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