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筆下的烈嶼之美!芋頭季徵圖比賽收件至9/19

畫筆下的烈嶼之美!芋頭季徵圖比賽收件至9/19
烈嶼鄉公所辦理114年烈嶼鄉芋頭季徵圖比賽,收件日期至114年9月19日,鄉公所歡迎金門縣所屬國中(含)以下學生踴躍送作品。鄉公所指出,為推廣烈嶼鄉之自然景觀、人文風貌與芋頭產業特色,並鼓勵在地學子以藝術創作表達對家鄉的熱愛,援往例配合芋頭季辦理徵圖比賽。活動主題以烈嶼鄉景觀、產業(芋頭)、人文、印象、金門大橋等為主題創作。徵稿對象,金門縣所屬國中(含)以下學生,分為幼兒園組、國小低年級組、中年級組、高年級組及國中組。作品規格:8K圖畫紙(270×390mm),畫材不限,須為手繪原創,每人限繳一件。收件日期至114年9月19日(星期五)17:30止。(須截止時間前送達鄉公所)。
鄉公所聘請美術、繪畫等相關專家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審。作品評選:色彩表現40%、繪畫技巧30%、圖文表現及創意30%。優勝作品獎勵,各組設第1名至第3名及佳作,最高獎金新台幣3,000元。各組獎勵金:幼兒園組:第一名1,500元、第二名1,200元、第三名1,000元。國小各組: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600元、第三名1,200元。國中組: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600元、第三名2,200元。得獎作品將於10月10日至11日芋頭季主活動日(東林複合式運動場)頒獎並展出。
鄉長洪若珊指出,烈嶼鄉風景秀麗,島上的自然村落都保有質樸、原始的人文風貌、軍事營區的坑道碉堡、精神標語、車轍道;壯闊奇麗的地質景觀、還有彷彿被時間凍結的聚落風貌,近期極力打造一鄉一特色的芋頭產業與豐富多彩的觀光活動,期望讓烈嶼透過創作,帶動鄉村面貌邁向國際,認識烈嶼之美,推展全民美育及倡導藝文風氣。洪若珊歡迎在地學子拿起畫筆,描繪烈嶼的美麗與特色,讓更多人看見我們的家鄉之美。
鄉公所指出,報名簡章請至烈嶼鄉公所粉絲專頁或烈嶼旅遊網下載,參賽者應填妥報名表、授權書隨同作品於收件期限內:郵寄至金門縣烈嶼鄉公所,894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郵寄報名者恕不提供交件紀念品)。備妥下列資料並妥善包裝後於郵寄至鄉公所:報名表、授權書、實體作品。(作品請自行做好保護包裝)。將實體作品掛號寄出(截止日前送達鄉公所,逾期恕不受理)。親臨金門縣烈嶼鄉公所繳交作品(親自繳件者,贈送紀念品一份)。如有報名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來電諮詢:082-364510,活動網址:https://reurl.cc/WOxXZ7或掃描QR code(如圖),洽詢電話:082-364510(農觀課)。
鄉公所表示,本次參賽作品應出於參賽者之獨立創作,每人限送作品一件,並未公開發表,無侵害他人著作之事宜,若有著作權之爭議,參賽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參賽者需以收件當時時間之學籍年身分參賽,經查如不符實則取消參賽資格,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活動時間參賽者如有資料變更,請主動與承辦人聯繫確認以維護權益。參賽者所填寫之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將遵循個資法處理。創作版權-參酌Creative Commons所提供的公眾授權條款,台灣稱為「創用CC授權條款」請以「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授權主辦單位將畫作製作成實體畫冊、文宣、公開展覽、重製、輸出印刷、臉書行銷或其他……方式使用之。作品如有侵害第三人權益、抄襲他人或有妨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逕予取銷得獎資格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徵選者應負完全之法律責任,不得異議。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經評審錄取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另參選作品無論得獎與否一律不予退件,請參賽者自行備份留存。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主辦單位擁有保留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將公佈於網站,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