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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酒專案報告 旺大順遭解約並引發訴訟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峻魁/議會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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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議會第八屆第十三次臨時會昨(三十)日進行最後一天議程,會議首先由金酒廈門公司總經理呂清福進行「金門酒廠(廈門)貿易有限公司專案報告」。
該專案報告內容包括:1、旺大順(廈門)進出口有限公司與經銷商泉州市京牛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金酒廈門公司間,因「買賣合同糾紛」涉訟之訴訟標的及法院審理進度。2、第一次與第二次大陸地區總經銷商合同差異比較表及修正理由。3、第二次大陸地區總經銷商「廈門凱利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營銷現況分析:(1)敘明公司組織、主持人、員工人數、經營團隊、人力配置、實收資本額、財務狀況、儲運能力、可供查核之自有及合同銷售據點。(2)詳列酒、水或飲料相關銷售實績3年以上之經營資歷、經銷產品、銷售管道別、各年度營業額。4、第二次大陸地區總經銷商案決標後,金酒廈門公司精簡員額數及執行時間表。5、金酒廈門公司2017-2024年各年度營業額及淨利,並預估2025年度營業額及淨利。 呂清福表示,旺大順公司與京牛供應鏈公司訴訟案,金酒非雙方當事人,在判決文書網等官方網站無法查到具體訴訟狀況,僅能查到該案在今年6月19日立案,7月31日開庭。而京牛公司有提供擔保金,向惠安縣人民法院申請對旺大順帳戶進行相對金額的財產保全措施,旺大順雖將京牛公司對其訴訟及凍結資金列為無法順利履約原因之一,但旺大順第二季未完成金額尚有2800餘萬元,算上扣除被凍結金額仍有2400餘萬未履約,呂表示凍結金額不足以影響履約執行。
而旺大順與金酒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呂清福說,主訴請求返還履約保證金及損失賠償,該案在今年9月10日進行第一次開庭,但原告開庭當日重新提交新的起訴狀,因此僅進行庭前證據交換,排定9月23日第二次開庭。
而對於第一次與第二次大陸地區總經銷商合同差異比較表及修正理由方面,呂清福說明,第二次甄選大陸總經銷商,根據現有的執行情況修訂部分條款以貼近現狀,因此相對嚴謹。
呂清福說明修正重點,一、刪除原合同規範有關原一級經銷商過渡條款。二、新增四款非常規品項,為之前專案酒品,後因經銷商未履約完成,產生剩餘庫存,故納入這次招商非常規品項。三、新增開發新品定金,並增加罰則。四、鼓勵總經商以碼頭交貨取代倉庫交貨,區分兩種交貨方式所能得到的瑕疵酒品比率。五、開放有經銷中國大陸白酒之經銷商來參與投標。六、履約金額總價與第一次招標相同,徵選履約金額採三階段進行。
第二次大陸地區總經銷商「廈門凱利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營銷現況,呂清福指出,該公司組織在審查過程都是符合合約規定,該公司主要經營品項以水、酒、飲品為主,三年的總營銷金額達到人民幣9.38億,符合規定;而經銷的產品,以茶飲為主,區分為風味糖漿系列、濃縮飲料系列、功能性飲料系列、酒風味糖漿、預調包系列等。
至於第二次大陸地區總經銷商案決標後,金酒廈門公司精簡員額數及執行時間表,呂清福表示,該公司1月份在職人員為40人,台籍11人、陸籍29人。台籍人員今年預計減少10人,9月30日預計回任2人,12月31日回任8人。陸籍人員今年預計減少9人,2月28日資遣3人,6月12日合同到期不續聘1人,8月1日直營店裁撤5人。因此廈門公司今年總計減少19人。
而議會要求金酒廈門公司說明2017-2024年各年度營業額及淨利,並預估2025年度營業額及淨利,呂清福指出,新總經銷在9月12日決標,10月13日為最後簽約日,因10到12月為白酒銷售旺季,預計新總經銷將會提前完成第一季度履約,預估人民幣5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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