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外交部行動領務10月28、29日來金受理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縣府報導。
點閱率:233
外交部行動領務10月28、29日來金受理申請

外交部行動領務10月28、29日來金受理申請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行動領務」訂於10月28日下午2時至5時及29日上午9時至12時於金城鎮公所7樓藝文展演廳辦理現場收件,受理護照換補發、加(移)簽及加頁申請(不包含首次護照及速件申請)。
金門縣政府表示,領務局將於10月28日至29日來金辦理「行動領務」服務,民眾須填寫護照換補發「行動領務申請書」紙本,由領務局現場收件,民眾亦可預先自行下載(可掃描QR Code,領務局/護照/各項表格下載/第19筆)書寫並貼妥照片及證明文件,減少現場等候時間。該申請書附有各項應備文件說明,如有疑問,可以至領務局官網或電話(02-23432888)洽詢。
此次「行動領務」寄發護照相關時程分別如下:一、換補發一般申請案件,於11月13日寄發。二、遺失申請補發案件,於11月14日寄發。三、各項修正或加簽案件,於11月3日寄發。屆時,新製護照統一委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代為領取,並以快捷方式代送到府(收件地區以臺灣及離島為限)。護照規費為每本新臺幣1,300元,未滿14歲護照效期縮減者,每本新臺幣900元,除應繳護照規費外,申請人另須繳納郵局寄送護照快捷費用,快捷費用按照中華郵政公司收費標準收取。護照各項加(移)簽免收取規費,惟仍須繳納郵局寄送護照快捷費用。人在國外且具備役男身分申請人,應向各駐外館處申請,或於返國後始得申辦,未入境者不得委託代為辦理。
縣府溫馨提醒,此次無法到場之鄉親免緊張,如符合「設有戶籍國民且不變更個人資料記載事項(即同舊護照資料頁)」之條件,不論屬於護照效期已逾期或效期不足6個月且未遺失者,均可以至領務局「線上申換護照系統」,使用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換發,並於完成繳費手續之次日起14個工作天後,即可由申請人親持國民身分證正本、繳費收據(紙本或電子版均可)與未逾期之舊護照,至申請人指定「本縣轄內任一戶政事務所」親自領取護照(領照地點擇定後不得變更),不須另行繳交郵資費用,便利鄉親換發。系統上線迄今,累計已逾200位鄉親採用,有申換護照需求鄉親,可以多加利用,省時便利。領務局「線上申換護照系統」諮詢專線:02-23432807、23432808,「線上申換護照系統」宣導專區網址:https://reurl.cc/VWA6qR。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