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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駕逆向致死肇逃 金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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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一起嚴重酒駕致死肇逃案件,經檢方偵訊後,認為張姓被告涉犯多項重罪且有逃亡及勾串證人之虞,遂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於18日晚間獲法院裁准。
該起交通事故發生於17日晚間6時21分許,地點位於金湖鎮環島北路二段近玉環路口。張姓男子酒後駕駛自小客車違規逆向超車,猛烈撞擊對向車道騎乘機車的翁姓女子。翁女經送醫搶救仍不治身亡,肇事車輛則翻覆,張嫌竟棄車逃離現場。直至當晚11時20分,張嫌才自行前往警局投案,警方立即對其實施酒測,測得吐氣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25毫克,明顯超標。
金門地檢署席時英檢察官接獲通報後,旋即指揮警調蒐證,並於翌日前往相驗。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福建金門分會同步啟動關懷機制,提供死者家屬必要協助。檢察官訊後認為,張嫌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前段及第1項第1、2款酒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以及刑法第185條之4第1項後段肇事致人於死而逃逸等罪嫌重大,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及勾串證人之虞,於18日晚間10時30分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經法院裁定獲准。
金門地檢署沉重呼籲,酒後駕車不但將自己置身險境,更有可能奪走他人生命及無數家庭的幸福,為免悲劇重演,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該署定嚴懲酒駕犯罪,絕不寬貸,以遏止酒駕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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