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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春節配售酒 12/15起金湖鎮率先申購

發布日期:
記者: 陳冠霖/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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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4日召開研商金門縣115年春節配售酒配售事宜會議,由縣府參議陳金增主持,並公布「115年春節配售酒實施計畫」,明年春節配售期程正式明確規劃完成,為便利縣民於春節前購置春節配售專用金門高粱酒,縣府提醒符合配售資格之縣民,請務必依照各鄉鎮規劃之配售日期親自至鄉鎮公所依程序完成申購,以維護自身權益。
本次配售以114年11月11日為戶籍作業基準日,符合資格者每人配給一份,內容為二箱、共12瓶之1L/53度春節配售專用酒,每瓶400元、整份4,800元,採現金交易,且整份購買不得拆解。縣府指出,春節配售酒向來是地方重大民生性需求,每年皆有民眾因未能掌握配售日期而錯失申購,特別提醒今年度相關來往作業仍維持「以戶籍所在地鄉鎮分流配售」原則,請鄉親務必留意。
金酒公司提貨單派送期程訂於114年12月4日、5日,並將於12月15日至12月19日依鄉鎮別分流派送酒品。各鄉鎮公所配售期程則原則採連續三日辦理,而各村里則得視實際申購量彈性延長1至4日。金湖鎮為12月15日至17日、金寧鄉為12月16日至18日、烈嶼鄉為12月17日至19日、金城鎮為12月18日至20日、金沙鎮則為12月19日至21日。
若民眾因故未能於戶籍所在地配售期內完成申購,縣府提醒仍保留一次補申購機會:115年1月14日至1月16日民眾可持身分證件至金酒公司寧山庫辦理補購(營業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逾期不再受理。完成申購的民眾,可於114年12月15日至115年2月26日止(週一至週五營業時間)持提貨單至寧山庫提領酒品;如逾期提領,將每日依提領金額千分之一計收保管費,若累計保管費達提領金額即視為放棄領取。
縣府進一步說明,春節配售酒作業不僅依戶籍資格辦理,亦明確排除通緝犯、偽造酒品及侵害金酒公司商標權相關案件嫌疑人,各類不符合資格者一律不得配售。此外,如有虛設戶籍、未完成除戶後仍以亡者名義保留名冊等情事,均納入預防規範;警方與戶政將於配售前先行與名冊對照,避免民眾權益遭冒領,而戶籍資料電子檔亦須於配售後依法銷毀,以落實個資保護。
烈嶼鄉因應金門大橋通車後物流路線已納入一般派送流程,鄉公所需先協調村里指定收貨地點及人員;烏坵地區因交通條件仍不便,仍維持本來之特別作業方式。至於符合資格但當年度在本縣實際工作者,須於12月15日至19日另行檢具工作證明文件向縣府財政處辦理認證,逾期亦不受理。
縣府表示,春節配售酒制度多年來在縣府、戶政、鄉鎮公所、警察局與金酒公司跨單位協力下已建立完善流程,今年度各鄉鎮公所亦按比例編列配售作業人力、作業日程,以及金酒公司運補機制。縣府再次提醒,民眾應以自身戶籍所屬鄉鎮為主,在正式配售時間內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各鄉鎮公所完成申購,並留意提貨單與後續領酒期限,避免因延誤超過期限而產生保管費甚至喪失提取權利,影響自身春節備酒安排。縣府亦呼籲,禁止未成年人接觸酒品,受委託人不得受理未成年代理申購,相關規範皆明文列載,執行單位將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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