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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臨時工報名開跑 縣府釋出270個職缺助弱勢就業

發布日期:
記者: 陳冠霖/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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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115年將招募270名臨時工。(資料照片/社會處提供)

金門縣政府115年將招募270名臨時工。(資料照片/社會處提供)

金門縣政府115年將招募270名臨時工。(資料照片/社會處提供)

金門縣政府115年將招募270名臨時工。(資料照片/社會處提供)

金門縣政府提供270個臨時工名額,11月21日全天至11月22日上午於金城鎮公所3樓受理報名。金門縣政府明(115)年將持續推動公法救助性質之短期臨時工計畫,提供270個臨時工名額,以緩解長期失業勞工及身心障礙者等就業弱勢族群經濟壓力。
 縣府指出,報名作業將於今年11月21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及11月22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2時,在金城鎮公所3樓受理;另為便利烈嶼地區身心障礙者等民眾,亦可於11月20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至烈嶼鄉公所報名。
 縣府說明,短期臨時工報名表共有兩式,「一般身分」報名表為「白色」紙張;「特定身分」報名表為「粉紅色」紙張,請務必確認報名類別,並可事先向各鄉鎮公所索取後填妥,或於報名當天現場填寫。報名當天,須本人親自到場,每人以報名一次、勾選一個用人單位為限,請慎選用人單位,報名完成後不得更換,若有重複報名者,喪失抽籤資格。此外,欲報名綜合發展處或稅務局者,因需協助辦理行政文書作業,須另行提供高中職以上學歷證明。
 縣府表示,有關報名資格,不論一般身分或特定身分,均須年滿16歲以上未滿65歲,且須設籍(含依親居留)並居住本縣連續1年(含)以上(身分證明文件若無法辨識是否設籍滿1年,請另附戶籍謄本或遷徙證明)。另外,身障者須經過就業技能檢核初評程序,評分達60分以上,始符合報名資格;未達60分者,將視個人意願協助轉銜至縣府「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窗口」提供就業服務(可洽詢社會處勞工行政科082-373291)。
 縣府提醒,有關報名應備證件,除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外,若屬特定身分資格報名者,「身心障礙者」應備身心障礙證明,「低收入戶」應備低收入戶證明,「更生受保護人」應備假釋令、出獄證明或更生保護會提供之證明(擇一),「毒癮個案」應備醫療院所證明、出監所證明或毒危防制中心證明(擇一),「家庭暴力及專案受保護服務對象」應備保護令、判決書或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之證明(擇一),「兩年內曾遭受職業災害失業勞工」應備職業災害補償證明或其他證明。
 縣府說明,經審查符合報名資格之人員,可參加今年12月2日(星期二)上午9時公開舉行之抽籤作業,地點在金城體育場(籃球場及視聽室)。抽籤當日可由本人或委託親友報到,未能報到抽籤者,逕由縣府工作人員代為抽籤並由政風或人事人員在場共同見證,當事人不得異議。
 縣府表示,有關270個臨時工名額,一般身分抽籤正取名額195名,特定身分抽籤正取名額75名,均依各用人單位分配名額分別抽出;至於備取名額,大約為各用人單位分配名額的三分之一。正取及備取名單,將由縣府於今年12月5日(星期五)統一公布於金門日報及縣府網站。
 該計畫臨時工進用期間自115年1月2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每月工作日數以22天為限,採按日計酬不支固定薪,每日津貼為1,000元,進用期間臨時工與用人機關間屬公法救助關係,非屬一般勞雇關係,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就業保險法等法令。另到工當日即應參加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有關各用人機關單位職缺內容及地點,請參閱金門縣政府全球資訊網或金門縣政府社會處官網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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