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羅港區人員短期通行證 現已開放申請續卡
金門港料羅港區人員短期通行證從今(114)年11月起開始,將陸續屆期,金門縣港務處表示,持有「人員短期通行證」者,可以於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申請續卡。
根據「金門港料羅港區通行證核發作業要點」第六條第一及第二項規定,人員長期通行證使用期限為三年,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可續卡一次,一次續卡三年,最長可使用六年;人員短期通行證使用期限為一年,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可續卡一次,一次續卡一年,最長可使用六年。
「金門港自動化門禁管制系統功能提升暨監視系統汰換整合案」系統自113年11月1日起開始試行,並且在114年2月13日起正式開始施行,人員短期通行證則是將在114年11月起陸續屆期,提醒持有人員短期通行證者,可在期限屆滿前一個月開始申請續卡,申請續卡免費用。
針對申請方式的相關說明,分別為:
一、紙本申請:填列「金門港料羅港區人員通行證續卡申請書」,並用印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後,至港務處申辦。二、線上申請:已申請「金門港港埠資訊系統」帳號者,至港務處官網「金門港港埠資訊系統」申請連結進行線上申辦(申請路徑:通行證作業/通行證資料維護/人員定期證展延)。
港務處表示,當日通行證係供未申辦定期通行證之人員或公司行號因臨時需要申請,申請方式為至港務處官網「金門港港埠資訊系統」申請連結進行線上申辦,並在進出港區時,以身分證於人員管制機(黃色機台)刷碼通行。
「金門港料羅港區人員通行證續卡申請書」已上傳至港務處官網首頁公告區暨業務專區/檔案下載/金門港料羅港區通行證核發作業要點及附件。若有疑問,可在上班日時間以電話洽詢金門縣港務處,連絡電話為:082-332268分機68013、68015;線上申辦流程問題請洽分機680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