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11/26抵金受理民眾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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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霖/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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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王榮璋、委員蘇麗瓊率同秘書等5人蒞金巡察,訂於114年11月26日下午3時10分至5時10分在縣府大禮堂(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受理民眾陳情,欲陳情的民眾可準備陳情書、佐證資料各二份親自洽縣政府服務台,或其他方式預約(電話:318823分機62971、傳真:325851、e-mail:m225227951@mail.kinmen.gov.tw),以節省等候時間。
陳情者陳情事項若符合「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規定,即陳情人具公部門(例如國營事業、受政府控制之事業、團體或機構等)身分,揭弊公部門(含政府機關(構)具有契約關係之相對人及其員工)案件,請檢舉人自行以密件雙封套(彌封)方式,備足陳情書及相關佐證資料攜帶至現場(勿採用傳真及電子郵件方式),會場不提供協助代印資料服務,另欲採用電話預約者,請明確表明所欲陳情為「公益揭弊(檢舉)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