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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公布轉診交通費補助新規 首次申請要帶正本

發布日期:
記者: 呂肇中/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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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金門縣民轉診赴臺就醫之交通費補助權益,金門縣衛生局特別提醒,自新年度115年起,依據衛生福利部訂定之「離島地區嚴重或緊急傷病患就醫交通費補助要點」相關規定,申請補助程序將有重點調整,請符合資格之鄉親務必留意,以免影響補助申請權益。
衛生局指出,凡持有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且於效期內)之民眾,自115年度起,於「首次」申請轉診赴臺就醫交通費補助時,須依規定檢附「正本」申請文件,相關規定與過往年度略有不同,請民眾事先備妥資料,避免因文件不齊而延誤補助申請時程。
衛生局說明,持有重大傷病證明之縣民,於115年度第一次申請交通費補助時,須檢附115年度新開立之「金門地區居民嚴重傷病就醫交通費補助申請表」正本。該申請表可至本縣各鄉鎮衛生所,或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辦理開立,申請人應確認申請表內容完整無誤,並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以確保補助權益不受影響。
此外,針對「非重大傷病」之患者,衛生局也特別提醒,凡因病情需要轉診赴臺就醫,不論是初診、回診、複診、手術或相關檢查,皆須於每一次就醫前,至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開立「金門地區居民嚴重傷病就醫交通費補助申請表」,作為申請交通費補助之必要文件。此項規定係為配合中央補助要點,確保補助經費合理運用,並落實審核機制。
衛生局強調,離島地區醫療資源有限,轉診赴臺就醫對許多縣民而言是必要且重要的醫療選擇,縣府長期以來持續配合中央政策,協助鄉親減輕交通負擔。透過完善的補助制度與明確的申請流程,期盼讓有醫療需求的民眾能更安心就醫,獲得即時且適切的醫療照護。
為避免民眾因不熟悉新制而影響申請權益,衛生局也呼籲,符合補助資格之鄉親,可事先向各鄉鎮衛生所或金門醫院洽詢相關申請流程,並留意年度首次申請所需文件是否齊全。若對補助要點、申請方式或相關規定仍有疑問,亦可至金門縣衛生局官方網站查詢最新公告資訊。
衛生局補充說明,民眾如需進一步諮詢,可於上班時間致電金門縣衛生局醫事科,由承辦人員提供說明與協助,聯絡電話為082-338863,分機233,翁小姐。衛生局將持續透過多元管道宣導相關政策,確保縣民充分了解補助規定,順利完成申請程序。
金門縣衛生局再次提醒,115年度轉診赴臺就醫交通費補助申請,特別是重大傷病證明持有人之「年度首次申請」,務必依規定檢附正本申請表,以維護自身權益,讓醫療照護不中斷、補助申請更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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