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回收循環新制上路 環保局籲業者與消費者響應
為落實環境永續理念並進一步強化生產者責任制度,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宣布,自民國115年1月1日起,將正式實施「行動電話回收與循環服務新制」。新制規定,所有行動電話製造及輸入業者,除須於產品上清楚標示分類回收標誌外,年度「循環率」亦須達成15%的政策目標,象徵我國手機產業正式邁入以資源循環為核心的新階段。金門縣環保局呼籲相關業者及消費者及早了解制度內容、提前因應,以實際行動共同落實減廢與循環生活。
環保局指出,依據統計資料顯示,臺灣每年約銷售500萬支行動電話,隨著科技進步與汰換速度加快,廢棄手機數量亦逐年攀升。手機體積雖小,卻內含超過70種稀有與貴重金屬,包括金、銀、鈷、銅及多種稀土元素,具有高度回收再利用價值。若未經妥善回收處理,不僅造成珍貴資源流失,也可能因重金屬與有害物質滲漏,對環境與生態帶來潛在污染風險。
環保局表示,本次新制透過制度設計,明確要求製造與輸入業者從源頭承擔產品全生命週期責任,促使業者不再僅止於「販售產品」,而是思考如何延長產品使用年限、提高回收率,進而降低廢棄物產生量,落實循環經濟的核心精神。
依新制規定,「循環服務」涵蓋多元服務模式,包括業者提供行動電話租賃、舊機回收買回、維修延壽服務,或採取產品服務化的計費模式。透過這些措施,鼓勵消費者以「使用服務」取代「一次性購買」的消費習慣,使手機得以被更長時間有效使用,並於最終報廢時,順利回到正規回收體系,達成資源最大化循環與再生利用。
為協助業者順利銜接新制政策,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已正式函頒「行動電話回收、循環服務之循環率年度執行成果資料申報查核作業指引」,清楚規範循環率計算方式、成果申報項目及查核程序,提供業者具體依循方向。依規定,手機製造及輸入業者須於每年5月31日前,提報前一年度循環服務執行成果,作為政府後續滾動檢討政策成效與調整目標的重要依據。
環保局指出,金門地區屬離島環境,資源有限且廢棄物外運成本高,推動源頭減量與資源循環尤為重要。將配合中央政策,持續向轄內通路商、維修業者及相關產業加強宣導與輔導,協助建立完善且便利的回收與循環服務網絡,同時也鼓勵業者主動提供友善的維修與回收管道,提高民眾參與意願,讓循環服務真正落實於生活中。
環保局也呼籲民眾,在汰換手機時切勿任意棄置或長期閒置,可交付至合法回收管道,或善用原廠回收、舊機換新、維修延用等服務,讓手中的舊手機重新回到循環體系,發揮剩餘價值。透過政府、業者與民眾三方攜手合作,不僅能促進珍貴資源再生利用,也有助於降低碳排放與整體環境負荷,為下一代留下更乾淨、永續的生活環境。
環保局強調,行動電話回收與循環服務新制,不僅是一項管理制度,更是推動循環經濟與淨零轉型的重要一環。未來,環保局將持續配合中央政策方向,強化宣導、輔導及查核作業,並透過多元管道向民眾說明相關措施,讓每一支手機都能成為實踐永續生活、守護金門環境的重要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