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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財力分級調升 縣府啟動影響評估與後續作為

發布日期:
記者: 李映蓉/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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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召開縣市財力分級因應研議會議,縣長陳福海主持,財政處、主計處等相關單位與會。(李映蓉攝)

金門縣政府召開縣市財力分級因應研議會議,縣長陳福海主持,財政處、主計處等相關單位與會。(李映蓉攝)

針對近日中央公布新版「縣市財力分級」結果,金門縣由原本第三級調升為第二級,金門縣政府隨即於縣長室召開內部研議會議,由縣長陳福海主持,邀集財政處長陳國庭、主計處長王崑龍及相關單位主管與會,針對制度調整背景、可能衝擊及後續因應方向進行整體盤點與討論。與會單位指出,分級調升後,恐影響中央補助款配置機制,進而增加地方自籌財源壓力,對縣政推動與公共建設規劃帶來長期影響。
會議中,縣長陳福海從整體財政治理與制度設計角度指出,縣市財力分級制度的本意,應在於協助財政條件相對不足的地方補強資源,而非因地方努力經營、財政體質改善,反而導致補助機制收縮。金門近年在財政管理上秉持穩健原則,讓縣府財政逐步回穩,但這樣的成果若被視為「財力過剩」,進而成為補助削減的依據,恐與政策初衷產生落差。縣府期待中央在檢視分級結果時,能充分理解離島縣市的結構性差異與實際需求,讓制度回到公平、合理與支持地方發展的本質。
財政處於會中說明,此次金門縣財力分級上調,主因在於統籌分配稅款大幅增加。依現行制度設計,統籌分配稅款被納入「自有財源」計算項目,當自有財源占歲出比例提高,財力分級便隨之調升。以金門縣為例,近年統籌分配稅款增加幅度顯著,在整體歲出規模中占比偏高,成為影響分級的重要因素。財政處亦指出,此次調整並非單一縣市現象,屬於全國性制度變動,其他縣市亦出現跨級調整的情形。
財政處表示,行政院此次調整係依近三年各地方政府自有財源比率平均值,核定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之財力級次,卻未將地方政府所處發展階段及實際財政規模一併納入考量。對一向落實財政努力、嚴守財政紀律的金門而言,財力級次反由第3級調升為第2級,不僅未能反映其財政治理成效,反而將使金門在未來承擔更為沉重的財政壓力,形同對長期被視為財政模範生的金門,施以最嚴厲的懲罰。
與會單位也指出,金門縣的財政結構具有高度特殊性。除地理條件、人口規模與行政成本與本島縣市存在差異外,離島在基礎建設、公共服務、人力配置與物資運輸等面向,長期承擔較高的固定成本。若僅以財務報表數據進行分級,未將這些結構性因素納入整體評估,恐使制度結果與地方實況產生落差。尤其,精省後許多原屬省以上事務仍由縣政府承辦,且多以縣自有財源籌辦,包括:防疫、檢疫、林業、自來水業務、商港建設、小三通業務、醫療等等,故中央應該將該等事項納入考量,給予金門更多財政支援,以平衡金門負擔中央業務之財政負擔。
縣府團隊進一步分析,財力分級調升後,未來在爭取中央補助或配合型計畫時,地方需自籌款比例勢必提高,對縣府整體財務調度與各局處推動業務形成實質壓力。尤其部分中央補助方案,分級變動恐直接影響計畫能否成案,甚至影響既有政策延續性。
針對後續因應方向,會議中也形成多項共識。縣府將持續彙整制度調整後可能影響的補助項目,逐案掌握中央各部會補助動向,避免因制度變動而出現資源落差。財主部門將密切協作,整理相關資料積極向中央反應,確保地方立場被充分理解。也將同步蒐集其他縣市案例與制度運作情形,作為與中央溝通的重要依據,強調制度應兼顧全國一致性與地方差異性,避免一體適用導致資源配置失衡。此外,也將持續掌握財力分級提升後對縣庫的影響,並預為提出因應方案。
縣長陳福海於會議中再次從施政高度強調,縣府責任不僅在於爭取當下資源,更在於為整體行政體系建立穩定可長可久的制度環境。面對財力分級調整將親自出面與中央相關單位溝通,清楚說明金門的實際處境與制度衝擊,爭取合理解釋與彈性空間,避免地方因制度變動而承擔過高風險。同時,也希望透過制度層次的討論,為後續縣政推動與基層行政同仁建立更清楚、可預期的運作框架,讓地方治理能在穩定中持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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