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傳統建築修繕 採「外觀維持、內部彈性」
金門縣政府舉辦115年度金門縣維護傳統建築風貌座談會。(縣府提供)
為使傳統建築修繕制度更為明確、執行更加順利,縣府日昨舉辦「115年度金門縣維護傳統建築風貌座談會」,邀集相關主管機關、專業設計單位、營造業者及實務工作者共同參與,針對傳統建築修繕獎助制度的執行方式進行說明,並就實際操作經驗與常見問題進行意見交流,期盼透過充分溝通與制度釐清,使政策推動更貼近實務需求。
縣府表示,自推動「維護傳統建築風貌獎助修繕制度」以來,已累積相當成果。截至民國114年12月底止,全縣累計完成修繕案件達773件(棟),投入獎助經費約新臺幣11億5,583萬餘元,成功協助眾多傳統閩南式建築與洋樓式建築依其原有風貌進行修復保存,不僅延續歷史文化價值,並提升聚落整體景觀品質。近年政策方向亦逐步由單棟修繕,轉向以聚落整體保存與環境改善為考量,期望打造更具完整性的歷史生活空間。
在修繕原則方面,縣府於座談會中說明,目前已明確採行「外觀維持、內部彈性」的修繕方向。建築外觀立面、構造語彙、材料使用及色彩配置,仍以維持傳統風貌為最高原則,確保聚落景觀的一致性與文化辨識度;但在不影響外觀與歷史價值的前提下,建築內部空間配置、設備更新及使用機能,已適度放寬調整彈性,以因應現代居住需求、生活機能改善或多元再利用的可能性。縣府並提醒設計單位,應於規劃初期即清楚區分「外觀不可變」與「內部可調整」的範圍,降低後續變更設計的發生率,提升工程效率。
針對修繕案件在施工過程中常見的變更設計問題,縣府進一步說明相關處理機制。縣府指出,若因實際使用需求、結構安全或現況條件須調整設計內容,將依案件性質與影響程度,區分是否需提送專業委員會審議,並由行政單位先行辦理書面審查與現地勘查,在兼顧修復品質、安全性與文化保存原則下,協助工程順利推動,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延宕。
此外,縣府亦特別提醒,凡獲得獎助修繕的建築,於完工後應依核定成果妥善維護,不宜再自行變更外觀或加設與傳統風貌不符的設施。並請第一線設計單位與營造廠商於施工與交付階段,主動向所有權人及使用者清楚說明相關規定,避免後續加設採光罩、鐵皮棚架,或任意改變建築形制,共同維護傳統聚落的整體景觀與文化價值。
縣府表示,未來將持續透過定期座談、制度檢討與實務經驗回饋,滾動修正相關修繕規範,使制度更清楚、流程更順暢、使用更具彈性。在兼顧文化資產保存的同時,也讓傳統建築能貼近現代生活需求,成為可長久居住、安心使用的生活空間,確保金門珍貴的傳統建築與聚落風貌得以永續保存與傳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