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推三大環保新制 縣府同步接軌
環境部自今年1月起同步推動三項重要環保新制,涵蓋廢水處理能源化、飲用水安全管理以及溫室氣體盤查擴大實施,從源頭減碳、污染防制到民生健康全面升級。金門縣環境保護局表示,新制不僅回應國家2050淨零排放目標,也與金門永續發展方向高度契合,縣府將積極配合推動,確保政策在地落實。
環保局指出,第一項新制為「推動廢水處理能源化」,針對一定規模以上之造紙、食品製造、發酵、石化業等事業,以及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於新設、變更或展延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或許可文件時,須評估導入廢水厭氧處理單元或污泥厭氧消化,並妥善進行沼氣之收集、處理或再利用。透過「邊處理、邊發電」的方式,不僅可有效降低溫室氣體排放,也有助於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兼顧污染防治與資源循環。
第二項新制則著重於「強化飲用水安全」,環境部擴大新興污染物納入飲用水水質管理項目,新增包含20項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總和、3項消毒副產物(NDMA、NDEA、NPYR)、塑化劑DEHP,以及硼、鍺、鉈與微囊藻毒-LR型等項目。金門縣環保局表示,飲用水品質攸關民眾健康,將配合環境部政策,落實自來水事業檢測管理,並持續辦理抽驗與監督作業,確保縣民飲水安全無虞。
第三項新制為「擴大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對象」,針對用電量較高或使用油品、其他化石燃料較多之服務業、運輸業、醫療院所、大專校院及中小型製造業等,規定須於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前一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之盤查與登錄。金門縣環保局指出,盤查是減碳工作的基礎,透過建立排放數據,有助於後續推動節能改善與減量措施,讓減碳不只是口號,而是有數據、有方向的行動。
環保局強調,面對氣候變遷與環境挑戰,將持續配合中央政策,透過輔導、宣導與查核並行的方式,協助事業單位與機構順利銜接新制,同時也呼籲民眾共同關注環境議題,從日常生活中落實節能減碳。未來,縣府將持續推動各項惠民環保措施,攜手打造更安心、更永續的金門生活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