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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辦古墓徵集與工作說明會 將普查金沙、烏坵

發布日期:
記者: 陳麗妤/金沙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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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墓徵集與工作說明會由文化局局長陳榮昌主持,多位鄉親提出建言。(陳麗妤攝)

古墓徵集與工作說明會由文化局局長陳榮昌主持,多位鄉親提出建言。(陳麗妤攝)

金門縣文化局,昨(22)日辦理「金門縣古墓普查計畫│古墓徵集與工作說明會」金沙場、烏坵場。由文化局局長陳榮昌主持,金沙鎮鎮長吳有家,計畫主持人陳炳容博士、副主持人曾逸仁教授,台、金鄉親與會,透過簡報明瞭縣府推動古墓調查之價值和重要性與進度,也提出諸多建言。尤其,多位鄉親針對政府要求民眾自費購回祖先古墓墓地不合理:鎮長吳有家也呼應鄉親的說法,期盼縣府、立法委員,協助透過修法程序來解套,以保障鄉親權益。
「金門縣古墓普查計畫│古墓徵集與工作說明會」金沙場、烏坵場由文化局局長陳榮昌主持,與會者有計畫主持人陳炳容博士、副主持人曾逸仁教授,文化局文資科科長顧孝偉,金沙鎮鎮長吳有家,關心古墓事宜的鄉親,金沙鎮公所民政課團隊,以及多位專程自台灣抵金參與的彭氏鄉親代表與會。
文化局局長陳榮昌於致詞時指出,首先感謝金沙鎮、烏坵鄉公所協辦。地區古墓多,除了慎終追遠的意義外,有部分具有獨特歷史文化意涵,值得保存。文化局自112年起委託陳炳容、曾逸仁老師團隊,進行為期三年的古墓調查計畫,除了依據古墓普查標準,收集相關資料外,藉以建置未來古墓文資價值的判斷依據,並推動保存意識。目前已完成金寧、烈嶼、金城、金湖等鄉鎮的普查,今(115)年將進行金沙、烏坵的普查工作。因此,透過這場徵集與工作說明會,除了由陳炳容老師說明普查的內容進度外,更重要的是希望能聽取鄉親建言,收集古墓線索,讓普查工作更加順利完善。
依據承辦單位現場說明指出,金門縣古墓普查計畫對於研究地方歷史脈絡、宗族發展及民俗信仰至關重要,墓塋不僅是凝聚家族向心力、認證自身根源的關鍵,更是編纂家族史的重要材料。金門古墓以明清兩朝居多,其中明代多文官墓,且規模較大,反映當時部分人家經濟能力領先;清代則多武將墓,這些古蹟共同印證了金門明清歷史的發展。而此計畫的核心目標在於透過普查彰顯祖先榮耀、充實歷史文化,並藉此篩選出具備藝術與觀光價值之墓塋,作為未來指定或登錄文化資產的基礎,並為地方志及鄉鎮志的編撰提供佐證。
金門縣古墓普查計畫分三年,前兩年已分別完成金寧鄉、烈嶼鄉,以及金城鎮、金湖鎮的現況調查,今年(115年)則是計畫的第三年,重點針對金沙鎮與烏坵鄉進行普查。調查對象並非每一座古墓,而是針對刻有朝代名的宋、元古墓;具備科舉榮銜、名門舊址、仕宦身分或造型特殊之明、清古墓;以及縣志記載之人物或年代在50年以上且造型具特色的民國初年墓塋。目前在金沙鎮已掌握有2座國定古蹟、4座縣定古蹟,共計6處文化資產,而烏坵鄉除烏坵燈塔挪威籍守塔人墓屬國定古蹟外,其他則尚待進一步普查確認。
針對普查工作以及鄉親可協助的地方包括,普查的工作流程包含現場調查前的祭拜墓主,隨後進行環境修剪、GPS座標定位、墓塋尺寸量測、現況拍攝紀錄、墓碑銘文辨識與抄錄,以及針對特殊裝飾進行調查紀錄,最後討論並填寫調查表。然而,普查過程常面臨許多研究限制,例如古墓缺乏管理組織或負責人、長期未清理導致荒蕪、位處軍方營區或未曾揭露資訊,以及墓主身分與生平事蹟難以查明等困難。
金門現存的墓葬類文化資產具有極高價值,如明永樂年間的陳顯墓是目前保存最完整且年代最早者,而陳禎、陳健與黃汴、黃偉兩對父子墓則為形制完整的明代官墓。相較於臺灣明墓多為構造簡單且經重建的形式,金門仍保有如蔡守愚墓、陳栖墓等具有特殊構造或與重要歷史人物相關的官墓。雖然金門指定登錄的數量為全國之最,但仍有大量古墓未經調查或因土地開發而面臨爭議。 故,為了使普查計畫能更深入研究宗族與村落的歷史記憶,並彌補文獻史料的不足,亟需鄉親的協助與幫忙。文化局也呼籲,民眾若知曉古墓的確切地點,或家中存有族譜、家譜可供調查小組借閱,亦或是願意接受訪談分享相關歷史故事,對計畫之推進皆有莫大的助益。期藉計畫,透過整體的普查、評估與保護措施,除了追尋祖先足跡,更可守護這座島嶼獨特的人文風貌與文化底蘊,提升金門的歷史觀光價值。
會中另一重要環節為交流討論,與會鄉親紛紛透過發言以及書面提出意見交流。其中,多位專程蒞金的彭氏鄉親代表,針對先祖彭子安墓目前族人祭祀狀況,論述該墓與金門發展的相關脈絡,也表達族人期盼能夠爭取文資身分的心聲。另外,有陳姓民眾反映古墓在軍事管制區內的祖墳,要進行祭祀與修繕事宜。也有多位民眾強烈批評,政府要求民眾自費購回祖先墳塋土地的不合理現象,為此,鎮長吳有家,陳炳容老師等也呼應,盼透過中央修法以徹底解決問題。
針對鄉親提出之建言,計畫主持人陳炳容博士回應指出,首先提醒鄉親文化資產保存的重要性,指出部分古墓在修繕後,因過度翻新反而導致歷史價值降低,而研究團隊樂於提供過往調查資料與影像紀錄,協助各界進行文化資產評估與保存工作。
此外,針對目前金門鄉親需向國家買回祖先墳墓土地也提出質疑,他認為祖先安厝於此的歷史遠早於現行法條,政府不應加諸不合理的土地政策在金門居民身上。他獲邀將於115年1月31日上午9時,在睿友文學館分享「閱讀金門古墓」,將針對此議提提出批判和看法,同時也希望透過這場分享,帶領更多鄉親和年輕一代正確認識古墓文化並消除心理恐懼。
金沙鎮鎮長吳有家,針對鄉親反映的祖墳土地歸還及祭祖困難等問題也呼應並表達高度關切。他強調政府有義務維護居民的傳統祭祀權益。尤其,金門許多祖墳在政府遷台後被列為國有地,這類與民爭地的現象極其不公。他期盼縣府將民眾之主張和相關計畫與爭議資料呈送給立法委員,透過修法(如,離島建設條例修正)程序徹底解決問題,將土地歸還於民。而針對鄉親進入營區掃墓祭祀等問題,鄉親若有困難,鎮公所也將扮演積極協調的角色,與軍方或民政處對接,確保鄉親能順利履行慎終追遠的傳統美德。
針對古墓取得文資身分等事宜,曾逸仁教授也於會中補充說明,評估文化資產價值的標準,包含歷史、藝術及科學等多個項目,而非單一項目。並且需要透過委員會進行審議,由申請者提出清楚的論述與資料,獲得委員會超過半數以上的投票認同才能正式納入。他並列舉《文化資產保存法》於民國105年修正後,新增「紀念建築」這一類別。使得一些與重要歷史人物相關的建築或空間,能夠據此獲得登錄與保護。此外,由於金門的古墓數量極多,如明代古墓等,幾乎每一家都認為其祖先具有重要性。因此,在評估時必須進行平行比較,審視該資產與歷史、地方關係的連結是否足夠清晰等,以確定其保存的優先順序與價值。他也說,古墓等潛在文資時應注意避免過度修復,以免損及最具價值的原始構造。過去就曾有案例因使用全新材料修復明代古墓,導致其喪失了從構造上被認定為文資的機會。
最後,文化局局長陳榮昌也總結回應民眾提出之問題;後續鄉親若對該計畫有相關問題,亦可透過書面或現場提供之聯繫方式,向文化局或計畫團隊提出,也再次感謝大家的參與,共促古墓普查計畫更順利推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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