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案補助2萬元 推動在地善終 烈嶼鄉鼓勵使用生命紀念園區
烈嶼鄉公所為鼓勵烈嶼鄉親使用烈嶼生命紀念園區,訂定「金門縣烈嶼鄉鼓勵鄉民使用殯葬設施補助要點」,每案補助2萬元,落實推廣在地殯葬設施,同時減輕喪家經濟負擔。
烈嶼鄉長洪若珊指出,烈嶼生命紀念園區硬體設施完善,整體環境莊嚴清幽。為逐步改變鄉親傳統治喪習慣,提升園區各項設施的使用效能,鄉公所爰研擬補助機制,鼓勵鄉民優先選擇在地殯葬服務。
洪若珊表示,慎終追遠是國人傳承悠久的文化與民俗,鄉親對養生送死之道尤為重視,然受限於烈嶼離島地理條件與主客觀因素,在金門大橋完工通車前,烈嶼地區之喪葬堪稱不便,每每造成喪家沉重負擔。烈嶼鄉生命紀念園區的啟用,不僅是殯葬設施的硬體升級,更是一項深具人文關懷的里程碑。從規劃到落成啟用,生命園區提供莊嚴、肅穆且溫馨的緬懷空間,回應了烈嶼鄉親數十年來的期盼,自此,在家鄉的土地上,鄉親即可獲得完整且莊嚴的生命告別禮儀,「在地善終」的實現。
烈嶼鄉公所指出,為鼓勵烈嶼鄉親使用在地殯葬設施,落實「在地安息」理念,特訂「金門縣烈嶼鄉鼓勵鄉民使用殯葬設施補助要點」,並已提送烈嶼鄉民代表會第13屆第16次臨時會,獲主席林長耕及全體代表支持並修正通過,展現所會攜手合作、共同提升殯葬服務品質的決心。
烈嶼鄉公所表示,凡符合補助資格之鄉民,實際使用烈嶼生命紀念園區冰櫃、禮廳或靈堂等殯葬設施者,鄉公所將核發每案新臺幣2萬元補助金,期以實際行動提升在地殯葬服務使用率,並完善對鄉親的照顧。該案通過之補助要點採「定額補助」方式辦理,只要往生者或申請人(配偶、直系親屬)設籍烈嶼鄉滿一年以上,且實際申請使用烈嶼生命紀念園區冰櫃、禮廳或靈堂等設施,即可向鄉公所提出補助申請。為簡化行政流程,並配合縣府殯葬管理所目前推動之免收費推廣政策,該項補助不以檢附繳費收據為申請要件,申請人僅需檢附殯葬所核發之「使用證明」,即可申請補助金2萬元,讓鄉親於治喪期間減少行政負擔,獲得最即時且實質的協助。
烈嶼鄉公所提醒申請人應於取得使用證明後三個月內提出申請,以免影響自身權益。如有相關疑問或需索取申請表件,請洽烈嶼鄉公所民政課(電話:082-362500 分機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