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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所將辦馬年新春寵物疫苗注射

發布日期:
記者: 陳麗妤/金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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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馬年新春寵物疫苗注射活動」將於2月7日至2月8日以及2月14至2月15日辦理,活動共計有4日。將提供狂犬病預防注射、寵物登記、醫療諮詢、動物保護觀念宣導及可愛動物認養等服務,並每日限量免費贈送犬五合一疫苗乙劑或貓三合一疫苗乙劑。
防疫所指出,為落實寵物登記制度及預防狂犬病之發生,新春活動期間,將辦理寵物登記及施打狂犬病疫苗,飼主可攜帶犬、貓前往注射狂犬病疫苗(需自費100元,並請攜帶去年度狂犬病疫苗注射證明書,以便重新發證)。如需要辦理寵物登記,飼主需年滿十八歲並攜帶身分證,這項服務需自費,未絕育400元,已絕育300元。
另外,活動期間,飼主攜帶犬貓至防疫所參與活動者,將免費贈送犬五合一疫苗乙劑或貓三合一疫苗乙劑,每日活動限額30劑(犬貓合計),因數量有限,為求公平及推廣效益,同一人名下或同住址名下若有多隻犬貓,活動當日僅能提供1劑施打,敬請見諒。而為使活動順利進行,此項活動於活動前30分鐘開始發放號碼牌。
防疫所也說明,除了疫苗施打及寵物登記外,活動期間飼主若有任何與寵物飼養或日常照料有關問題,亦可到現場請教獸醫師。再一次提醒,如有接到防疫所電話通知之飼主,請記得在活動期間前到防疫所為家中毛小孩施打疫苗。由於《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若未依法為所飼養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者,依該條例可裁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提醒鄉親務必要留意。
而為落實寵物登記、強化犬貓管理,防疫所也將持續於縣內各鄉鎮所轄公園、公共場所等進行寵物登記稽查。防疫所藉此呼籲民眾應善盡飼養動物的基本責任,為家中愛犬貓辦理晶片登記,避免犬貓遺失;若經查獲犬、貓沒有完成寵物登記,經勸導未改善者,將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處以新台幣3仟元以上1萬5仟元以下罰鍰。民眾若對活動相關問題可電話洽詢,082-336625、082-336626分機50,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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