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金門藝術家跨縣駐縣交流計畫啟動第二次徵件
為持續推動金門藝術發展與人才培育,並強化離島與本島間的文化交流,金門縣文化局辦理「115年金門藝術家跨縣駐縣交流計畫」,因首波徵件後尚有名額,文化局爰啟動第二次公開徵件,期盼鼓勵更多具潛力的金門籍藝術家走出金門,赴外縣市進行駐地創作與交流,拓展藝術視野,累積跨域創作經驗,為金門藝文發展注入新動能。
文化局指出,此計畫為今年首度與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合作推動的重要文化政策,係以藝術人才培育為核心、以區域文化合作為策略,透過中央資源與跨縣市媒合機制,建立穩定且具延續性的藝術交流管道,使金門藝術能持續與全臺藝文脈動接軌,進一步提升整體文化能見度與發展動能。
計畫限具金門籍身分之藝術家申請,創作類型不限,涵蓋視覺藝術、表演藝術、文字創作及跨領域藝術等。這次第二次徵件預計再錄取2名藝術家,實際名額將視評選結果及經費情形調整;這回交流縣市已確定為澎湖縣,並由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協助進行藝術家與駐縣單位之媒合。
獲選藝術家將於外縣市進行為期一個月的駐縣創作,完成至少1件創作成果,並於駐縣期間與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辦理見面會及交流分享活動;返金後,須另辦理公開講座或分享會,呈現跨縣駐縣創作歷程與成果,促進在地藝術社群交流,擴大計畫執行效益。
第二次徵件申請期間自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申請資料須於3月31日(含)前送達金門縣文化局(以該局實際收件日為準)。申請者應備齊申請表件及相關資料,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送達金門縣文化局藝文推廣科,並於信封註明「金門藝術家跨縣駐縣交流計畫」。凡申請資料不齊全、逾期送達,或經通知補件仍未齊備者,概不受理;所送申請資料,恕不退還,請自行留存備份,相關徵件簡章及申請表件,請至金門縣文化局官網下載,如有相關疑問,請洽金門縣文化局藝文推廣科,電話:082-323169分機317洽詢,或電郵至Kkinmen317@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