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服務類志工隊輔導補助 受理申請
金門縣環境保護局為持續深化在地環境保護能量,鼓勵更多社區與民間團體投入環境守護行動,將辦理「115年度環保服務類志工隊輔導補助計畫」,受理申請期間自本(3)月10日起至4月30日止。今年適逢金門縣環保志工隊成立第十週年,環保局誠摯邀請縣內已完
成立案登記之社區發展協會及民間團體踴躍報名,共同加入環境守護行列,攜手打造清淨、永續、美麗的金門家園。
環保局指出,金門縣推動環保志工制度至今已邁入第十年,目前全縣已有36個社區成立環保志工隊,長期投入環境維護與宣導工作,成為社區推動環境保護的重要力量。志工們透過日常巡查社區髒亂點、盤點閒置空屋及廢棄車輛、協助環境清潔與資源回收宣導等行動,不僅改善社區環境品質,也逐步提升居民對環境保護的重視與參與。今年度預計再輔導新成立環保志工隊2隊,期盼持續擴大環保志工網絡,讓更多社區共同參與守護家園。
在補助機制方面,環保局說明,為減輕社區推動志工工作的行政負擔並鼓勵團隊持續運作,新成立之環保志工隊第一年可申請最高新臺幣1萬元補助,第二年起則可申請最高5,000元補助,補助經費主要用於志工隊推動環保相關工作的必要支出,並採核實補助方式辦理。
今年度整體補助經費概估約為新臺幣10萬元,期望透過實質支持,協助社區穩定發展志工組織。
為提升志工服務品質並強化專業知能,凡參與環保志工服務者須完成8小時「環境保護志工基礎課程」教育訓練,課程內容涵蓋環境保護理念、志工服務精神及相關環保知識等,完訓後將核發結訓證書。志工在服務期間亦由金門縣政府統一投保意外保險,確保志工在從事服務時能獲得基本保障,讓志工能安心投入公益行動。
環保局進一步指出,各社區志工隊可依據在地環境特色與需求推動多元環保工作,包括環境清潔維護、資源回收與循環利用、自然生態保護與復育、環境教育宣導及其他社區環境改善行動,同時可核發志願服務時數。志工隊亦需配合環保局辦理年度成果統計、報告提報
及相關會議參與,環保局將於年度終了辦理志工隊運作考核,作為後續輔導與補助的重要參考。
此外,環保局提醒,申請補助之單位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規範之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應依規定填具「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辦理事前揭露程序,以符合法令規範。
有意申請或成立環保志工隊的社區與團體,可於受理期間內向金門縣環境保護局提出申請,相關計畫內容及申請書表可至環保局官網(http://kepb.kinmen.gov.tw)「補助公告專區」下載,或於上班時間洽詢報名專線330458、334588林小姐。環保局也期盼更多社區夥伴加入環境守護行列,共同為金門打造更清淨、永續的美好家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