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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商品標示績效考核獲中央優等肯定 陳福海:持續強化管理與宣導 打造安心透明消費環境

發布日期:
記者: 陳冠霖/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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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在經濟部辦理的「年度商品標示業務績效考核」全國評鑑中,榮獲「優等」肯定;縣長陳福海關心地區商家營業狀況,也希望讓民眾買得安心。(薛子軒攝)

金門縣在經濟部辦理的「年度商品標示業務績效考核」全國評鑑中,榮獲「優等」肯定;縣長陳福海關心地區商家營業狀況,也希望讓民眾買得安心。(薛子軒攝)

金門縣在經濟部辦理的「年度商品標示業務績效考核」全國評鑑中,榮獲「優等」肯定;縣長陳福海關心地區商家營業狀況,也希望讓民眾買得安心。(薛子軒攝)

金門縣在經濟部辦理的「年度商品標示業務績效考核」全國評鑑中,榮獲「優等」肯定;縣長陳福海關心地區商家營業狀況,也希望讓民眾買得安心。(薛子軒攝)

商品標示是保障消費者權益的重要基石,也是企業經營誠信與品牌信譽的具體展現。金門縣在經濟部辦理的「年度商品標示業務績效考核」全國評鑑中,憑藉完善的執行機制與持續深化的宣導作為,榮獲「優等」肯定,不僅展現縣府在消費者保護政策上的積極作為,也反映長期推動友善消費環境的具體成果。
縣長陳福海表示,商品標示看似細節,實則與民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從食品、日用品到各類消費性商品,正確、完整的標示資訊,關係到使用安全、健康保障與消費選擇的公平性。縣府始終秉持「讓資訊說清楚、讓消費更安心」的原則,持續強化商品標示管理與輔導工作,確保縣民在消費過程中能夠獲得充分且正確的資訊,這不只是行政作為,更是政府應盡的責任。
陳福海進一步指出,獲得中央評核「優等」並非終點,而是對縣府團隊長期投入的肯定與鼓勵。縣府將以此為基礎,持續精進相關制度與作法,讓商品標示管理更貼近實務需求,並透過制度化、常態化的執行方式,建立穩定且值得信賴的消費環境,讓鄉親買得安心、用得放心,也讓守法經營的業者獲得公平競爭的舞台。
金門縣政府產業發展處指出,商品標示業務涵蓋面向廣泛,涉及民眾生活各層面,縣府每年皆規劃不定期、不定點前往縣內各類販售場所,隨機辦理商品標示抽查作業,針對標示內容是否完整、資訊是否正確進行查核,藉此即時發現問題並提供改善建議,避免消費糾紛發生,確實守護消費者權益。
除查核作業外,縣府亦同步加強宣導與輔導作為,透過多元管道向業者與民眾傳遞正確的商品標示觀念。產業發展處說明,藉由辦理說明會、宣導活動,並結合大眾傳播媒體與數位平台,協助企業經營者瞭解相關法規要求,提升自主管理意識,同時也讓消費者具備基本辨識能力,形成良性互動的消費環境,達成消費者與業者雙贏的目標。
在深化消費教育方面,縣府亦積極向下扎根,與縣內教育單位密切合作,配合學校課程與相關活動,將商品標示與正確消費觀念帶入校園。透過生活化、情境化的教學方式,引導學童從小建立「看標示、懂標示」的消費習慣,培養理性消費與自我保護意識,讓消費教育不再只是口號,而是融入日常生活的重要能力。
陳福海對此表示,培養正確的消費觀念應從教育著手,透過學校教育與家庭生活的相互連結,讓孩子們理解商品標示的意義,進而影響整個家庭的消費行為。縣府推動商品標示工作,不只是行政管理,更是一項長期的社會教育工程,期盼透過世代累積,形塑重視資訊透明、尊重消費權益的在地文化。
產業發展處也強調,「商品有標示,消費最安心」並非一句口號,而是縣府推動政策的核心精神。未來將持續加強商品標示抽查機制,輔導業者販售符合規定的合格商品,同時深化宣導內容與方式,讓商品標示知識能更貼近民眾需求,並逐步擴大至不同族群,提升整體消費環境品質。
金門縣政府表示,此次獲得中央評核「優等」是階段性的成果,縣府團隊將持續秉持公開透明、資訊清楚的原則,精進商品標示相關措施,讓市場運作更加健全。未來也將持續結合中央政策與地方特色,打造一個消費者權益有保障、業者誠信經營、市場永續發展的優質消費環境,共同為縣民生活品質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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