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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空氣品質 餐飲油煙設備補助 每案最高可申請2萬元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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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改善餐飲業油煙排放問題、維護金門良好空氣品質與居民健康,縣府公告「115年度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要點」,自即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受理縣內合法餐飲業者及攤販申請補助,鼓勵業者裝設或更新油煙處理設備,每案最高可補助新臺幣2萬元,期望透過設備升級,有效降低油煙與異味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本縣環保局表示,本次補助對象為設立於金門縣內並具合法營業登記或稅籍證明的餐飲業者,或符合自治條例規範之攤販,且申請者於3年內未曾申請過相關政府補助,並非屬於「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所列管的大型餐飲業者。補助金額依設備主體費用的三分之一計算,每案最高補助2萬元,惟不包含安裝及管線相關費用。
 在設備種類方面,補助項目包含擋板、濾網、水幕式除油裝置、靜電集塵器、活性碳吸附裝置等具有油煙或異味處理功能的設備。環保局指出,透過這些設備可有效降低餐飲油煙排放,減少對周邊住戶與環境造成的影響,進一步提升社區生活品質。
 環保局說明,本計畫採「二階段審查」方式辦理。業者須先向環保局確認申請名額並提出書面資料申請第一階段審核,待審核通過後方可進行設備裝設;設備完成後,環保局將派員到場查核,確認設備設置及運作情形無誤後,再核撥補助款項。
 申請時須檢附補助申請表及申請公文、營業執照或稅籍證明影本、負責人身分證與受款人存摺封面影本,以及設備裝設相關證明文件(包含操作規格、去除效率證明及施工前後照片)等資料;若為租賃場地,另需提供場地所有權人同意書或租賃契約,並簽署自主管理同意書與切結書。
 此外,環保局提醒,若以租賃方式申請設備補助,租賃期限須至少3年以上。獲補助業者亦須依自主管理守則定期清洗與維護設備,例如集氣設施每週至少清洗一次、油煙去除設施每月維護一次,並保留維護紀錄至少2年備查。若在3年內歇業或轉賣設備,將依設備使用年限比例追繳部分或全部補助款。
 環保局表示,期盼透過補助措施協助餐飲業者改善油煙排放問題,打造更友善的餐飲環境與生活品質,也呼籲有需求的業者把握申請期限。相關資訊可洽金門縣環保局空氣品質保護科,電話082-336823分機213或082-334325(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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