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監察委員受理提名 縣府籲符合資格者推自薦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縣府報導。
點閱率:99

為廣納各界優秀人才參與國家監察制度運作,總統府刻正辦理第7屆監察委員提名作業。金門縣政府表示,已接獲總統府秘書長115年3月10日函,特此轉知相關資訊,並鼓勵符合資格之各界人士踴躍推(自)薦,共同為國家廉政與監察體制貢獻心力。
縣府指出,監察委員肩負彈劾、糾舉及審計等重要職責,對於維護政府清廉、促進行政效能與保障人民權益具有關鍵角色。此次提名作業開放各界推(自)薦,期望透過公開、公正之遴選機制,延攬具備專業素養與公共服務熱忱之人才,強化監察院職能,提升國家治理品質。
有關推(自)薦資格方面,縣府說明,候選人須年滿35歲,並具備《監察院組織法》第3條之1第1項所列各款資格之一;同時,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國籍法》第10條及第18條,以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及第21條第1項等相關限制情形。相關資格條件明確規範,確保候選人具備良好品格與適任性。
縣府進一步表示,凡符合上述資格且有意推(自)薦者,請於115年3月31日前備妥推(自)薦書及相關附件資料,以掛號方式郵寄至「100006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總統府『第7屆監察委員提名審薦小組』」收件。為確保作業順利進行,建議申請人預留郵寄時間,並詳實填寫相關資料。
縣府強調,監察制度為民主憲政體制中重要一環,透過多元背景專業人士參與,有助於提升監督效能與公共治理品質。此次提名作業採公開推(自)薦方式,提供社會各界參與公共事務的重要管道,呼籲符合資格者把握機會踴躍報名。
另,相關函文、候選人推(自)薦書及附件資料,民眾可參閱隨文公告之附件內容或向縣府綜合發展處洽詢,以利瞭解詳細規定與作業流程。金門縣政府將持續配合中央政策,協助宣導相關資訊,促進優秀人才投入公共服務,共同打造廉能政府。
相關函文、候選人推(自)薦書及附件資料,民眾可上金門縣政府網站(https://www.kinmen.gov.tw/)/公告資訊/最新消息,參閱「有關辦理第7屆監察委員提名作業人選推(自)薦事項」之內容或向縣府綜合發展處洽詢,以利瞭解詳細規定與作業流程。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