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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踹金門港櫃台遭拘提 交保後限制出境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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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3)月23日發生於金門港旅運中心小三通石井航線之旅客滋擾事件,金門地方檢察署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專案小組指揮警方從嚴從速偵辦,並於昨(26)日拘提涉案林姓男子到案說明,訊後依涉嫌妨害公務及強制等罪嫌,諭知新臺幣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以維護港區航運安全與公共秩序。
 金門地檢署表示,本案係林姓旅客因行李嚴重超重,經現場工作人員依規定拒絕託運後,心生不滿,於櫃台前情緒失控,不僅踹擊櫃台與現場設施,推擠紅龍柱,甚至攀爬至櫃台上方對工作人員大聲咆哮、辱罵,導致現場作業一度中斷,嚴重影響旅運中心正常運作,亦危及其他旅客通行安全,行徑已明顯逾越合理範圍。
 案發後,金門地檢署隨即主動分案調查,並由主任檢察官葉子誠成立專案小組,指揮內政部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金門港中隊及金門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展開偵辦。專案小組迅速傳喚相關人員,並通知4名證人到案說明,同時調閱現場監視器影像及員警密錄器畫面進行勘驗,全面釐清案情。
 經蒐證完備後,檢方認為林姓被告涉有刑法第135條第1項「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施強暴或脅迫」及第304條第1項「強制」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遂向法院聲請拘票,並於昨日將其拘提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審酌其犯後態度及相關情狀,諭知以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以確保後續偵查程序順利進行。
 金門地檢署強調,港口及機場等公共運輸場域攸關國家門面與交通安全,相關作業均有其專業規範與安全考量,任何民眾均應理性配合,不得以情緒性行為干擾作業或挑戰公權力。對於在公共運輸設施內,以暴力或脅迫方式妨害公務、擾亂秩序之行為,檢方必將依法從嚴究辦,絕不寬貸。
 地檢署並呼籲民眾,遇有相關爭議應循正當管道反映,切勿因一時情緒失控而觸法,影響自身權益。未來將持續與警政單位密切合作,強化港區及各重要交通場域之治安維護,確保旅客安全與通行順暢,共同維護良好公共秩序與法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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