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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撞民宅 駕駛依公共危險罪嫌偵辦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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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小客車撞民宅。(金城警分局提供)

自小客車撞民宅。(金城警分局提供)

 金城鎮前水頭路段11日下午發生一起自小客車自撞交通事故,一名朱姓男子駕車行經西海路一段往水頭碼頭方向時,疑因閃避突然竄出的動物,車輛失控偏移,撞上路旁民宅,造成駕駛臉部撕裂傷,送醫後無生命危險。警方到場處理後對駕駛實施酒測,發現有酒精反應,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偵辦。
 金城分局表示,該起事故發生於11日下午1時30分許,警方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前往現場處理。經初步了解,朱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西海路一段往水頭碼頭方向直行,行經前水頭路段時,自稱為閃避突然從路旁竄出的動物,情急之下緊急向右偏移,不慎撞上路邊民宅外牆,導致車頭嚴重毀損。
 事故發生後,消防人員也趕赴現場協助救援,發現朱男臉部有明顯撕裂傷,意識清楚,隨即由救護車送往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接受進一步治療,經初步檢查後並無生命危險。
 警方指出,處理員警依規定於現場對駕駛實施酒測,結果發現朱男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現場有酒精反應,全案訊後將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偵辦。至於實際肇事原因及事故責任,仍由金城分局進一步調查釐清中。
 警方也提醒,酒後駕車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波及其他用路人及無辜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依現行法規,汽機車駕駛人若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機車駕駛人可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則可處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同時吊扣駕駛執照1年至2年。
 金城分局呼籲,民眾若有飲酒情形,切勿自行開車或騎車上路,如參加聚餐、宴會或飲酒場合,應事先規劃返家方式,可透過指定駕駛、親友接送、搭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工具等方式返家,也可多加利用酒後代駕服務,避免因一時貪圖方便而釀成交通事故,危及自身與他人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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