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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55至64歲秋節慰助 6/30起開放線上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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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歷經戰地政務時期55歲至64歲115年秋節慰助自6月30日起開放線上申請。(縣府提供)

本縣歷經戰地政務時期55歲至64歲115年秋節慰助自6月30日起開放線上申請。(縣府提供)

金門縣政府辦理115年秋節「歷經戰地政務時期55歲至64歲鄉親三節慰助」,將自6月30日起開放線上申請,受理至115年9月11日止。符合資格者每人可領取秋節慰助金新臺幣1萬2,000元,縣府將於秋節前直接撥入申領人本人土地銀行或郵局帳戶,提醒符合資格鄉親把握申請期限,維護自身權益。
縣府民政處表示,該節次申請對象須為民國50年9月26日至民國60年9月25日間出生者,且現設籍金門縣,並符合戰地政務終止前(民國81年11月7日)曾設籍金門縣累積滿10年且年滿16歲之規定。符合資格者可於申請期間備妥本人身分證及土地銀行或郵局存摺資料,登入「金門縣政府感恩慰助金申請系統」完成線上申請。
民政處提醒,若未能於115年9月11日前完成申請,將自下一節次(116年春節)起始得發放慰助金,請符合資格鄉親務必留意申請時程,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民政處指出,自115年秋節起,本縣歷經戰地政務時期55歲至64歲鄉親三節慰助恢復採現金方式發放,並直接匯入申領人帳戶,同時全面採行線上申請作業,希望藉此簡化行政流程、提升便民服務效能。民眾只需透過申請系統上傳身分證正反面照片及本人土地銀行或郵局存摺照片等資料,即可完成申請,無須再郵寄紙本申請書,既便利又環保。
凡經審核通過者,未來各節次原則上無須重新申請即可持續領取慰助金。但如有於各節次發放前已年滿65歲、基準日(申請截止日)前死亡,或戶籍遷出金門縣等情形,將依法撤銷發放資格;若因戶籍遷出遭撤銷資格者,須於遷回金門縣設籍後重新提出申請。
此外,已申請該項慰助且年滿65歲者,該節次以民國50年6月19日前出生者為準,將由縣府自發放名冊中逕予剔除。民政處提醒,符合65歲以上資格的鄉親,應於年滿65歲當月起,另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社會課申請「金門縣歷經戰地軍管時期老人慰助金」,以保障相關福利權益不中斷。
民政處提醒,曾於112年秋節至115年端節期間提出申請,但至今尚未領取慰助金的民眾,請儘速登入感恩慰助金申請系統,上傳本人存摺照片,補正匯款帳戶資料,以利後續撥款作業。
另為避免影響撥款,申領人提供的帳戶不得為靜止戶或專款專戶;如有帳戶變更、遭凍結、列為警示帳戶或其他無法正常收款情形,請儘速洽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辦理相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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